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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应急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一)行政处罚职权履职情况。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85项,2021年度作出处罚55件,金额222.85万元,其中行政处罚47件,金额91万,事故处罚8件,金额131.85万元。具体举措: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市、区决策部署,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从严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执法要求,让执法“长牙”、“带电”,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满足条件的46件处罚案件均在天津市市场信息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示,并在河东政务网公开。其中5件超过5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向市局和区司法局备案。三是每月及时向市局报送《天津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的单位及其人员名单》。四是在《安全在身边》栏目“隐患曝光台”版块曝光企业36家、隐患128项。(二)行政检查职权履职情况。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10项,2021年,全局运用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807家次。具体举措:一是编制《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全年监督检查单位372家、744家次,经局党委审议,报请分管区领导批准,按时向市局备案,及时在河东政务网公开。二是执法人员全部运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全局共检查企业80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914人次,出具各类执法文书2259份,日常执法全部使用执法终端完成。(三)行政强制职权履职情况。本机关有行政强制权4项,2021年度作出行政强制0件。(四)行政奖励职权履职情况。本机关有行政奖励权1项,2021年度作出行政奖励0件。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一是加强事前公示。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等有关规定,参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权责清单的调整意见(征求意见)》,正在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待由司法局审核同意,区委编办批准后,及时在河东政务网公开。二是规范事中公示。组织我局4人、街道5人,共9人参加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全部考试合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要求,为1名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注销执法证,并做好执法监督平台执法人员信息调整。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能做到二人执法,统一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三是推动事后公示。编制了《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我局日常检查时使用执法终端随机确定执法人员,对除执法计划内重点检查单位外的所有检查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每月在河东政务网公开检查结果,全年公开我局双随机检查199件。根据区市场局安排,11月2日至4日由我局牵头区市场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公积金中心对12家企业开展了应急管理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关检查计划和结果已在河东政务网公布。(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执法人员全部使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使用系统内制式文书办案。二是推行音像记录。局机关和执法大队现已取得执法证人员29人,配有执法记录仪16台,满足每4名执法人员配备1套音像记录设备的标准、移动执法终端30台、便携式打印机10台,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配有执法车辆2辆、询问室2间,同时配备夜间照明设备,执法照相机、录像机,激光测距仪器等装备设施,满足日常执法基本需要。三是强化全过程记录实效。制定《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效能。(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一是加强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建设。2017年成立法制宣传科(执法监督科)负责法制审核和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简称“案审会”),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研究和审理,日常工作由法宣科承担。修订了《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案审会工作流程。对涉及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还组织负责人集体讨论,做到依法依规。三是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制科审核后,交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涉及重大案件的,还经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全年组织案审会28次,研究案件63件。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编制各项活动方案,先后组织了启动仪式、咨询日、专项培训等活动8场,7000余人参加。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巡回宣讲”活动。通过区级领导“带头讲”、行业部门“深入讲”、专家学者“入企讲”、社区书记“协助讲”等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主题宣讲11次,受众1350人,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制作新《安全生产法》宣讲课件、试卷,发给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道,23个单位、1843人参加答题,印制新《安全生产法》读本6000份,充分发挥新《安全生产法》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作用。三是推进安全宣传“四进”。全区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各类活动47场,受众1.2万人,使应急避险知识、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推进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一是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制作《筑牢安全屏障共建平安河东》河东区安全工作宣传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二是制作《树牢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推进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三是2021年1月22日、3月18日、6月16日、8月10日、10月27日出版的《中国应急管理报》先后5次报道我区2020年安全生产“零亡人零事故”工作成绩、2021年率先实施三年行动“挂图作战”、推动落实党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经验做法,有效扩大了我区安全生产知晓覆盖面。四、存在的问题与整改举措(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些企业重利益轻安全、制度、文件、通知、禁令、责任状形同虚设,造成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排查整治,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处理。(二)行政执法水平不足。随着执法领域扩展,新的执法问题不断出现,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不足,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五、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学习贯彻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学编制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要求。按照新安法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三)推动执法能力提升建设。按要求组织新入职执法人员考取应急管理执法证,加大执法培训考试频次,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专业水平,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服务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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