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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东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东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天津市河东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河东区老龄工作委员会2021年11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河东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转化老龄风险为“长寿红利”,催生银发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营造有利战略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十三五”时期,我区老龄事业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老年健康事业为重点,立足实际,务实创新,积极作为,既定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发展基础更加厚实,老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一是落实老龄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不断增强。我区老龄人口参保人员19.16万人,城乡参保人员13.66万人;三是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新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8个(其中4个中心在建),目前全区共计31个日间照料中心,12个街道全覆盖,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新建养老机构6个,目前全区共有养老院38家,总床位5155张,千名老人占有床位数22张。四是健康老龄化稳步推进。稳步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82.5%;五是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道比例为58.3%,老年人以各种形式参加教育活动;六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加强,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稳步推进,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期间,我市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龄问题由个体、家庭问题向群体、社会问题转变,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较快,老年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试点阶段;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四是为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相对不足,老龄事业供给仍以传统模式为主,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五是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精神关爱等领域存在明显短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指引,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彰显党的初心使命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二)基本原则1.转变观念,把握机遇。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2.各尽其责,普惠共享。努力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保障全体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建设具有天津特色的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文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3.战略引领,协同发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促普惠”原则,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与安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老年人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增进人民福祉。4.科技赋能,智慧老龄。依靠科技进步、体制创新、人力资本提升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化健康老龄化科技支撑,推动智能型技术发展和老年公共服务和健康养老产业智慧化升级,加快智慧型老龄社会建设。(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十四五”期间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类别 指标 目标值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01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养老服务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90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健康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80精神文化生活 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道(乡镇)比例(%) >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老年宜居环境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投入保障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0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1.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持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养老待遇合理调节机制。推进全民参保,探索吸引各类群体参保的有效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长期参保,推动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异地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认证结果互认。2.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巩固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和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缴费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制度可持续运行。落实大病保险向医疗救助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倾斜支付政策,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巩固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探索开展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25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3.持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积极贯彻实施《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形成与长期护理保险协同化的保险保障体系。4.发展多类型、多保障保险巩固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风险保障和长期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创新推出适销对路的老年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保障需求,扩大老年人保险保障受益面。5.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补贴制度效能,实现精准识别。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扩大社会参与、多种渠道的养老服务供给1.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动家庭养老服务能力广覆盖。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社区等基层力量提供养老家庭指导服务,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完善相关服务与管理,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2.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配套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发挥好社区养老平台作用,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覆盖率。调整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改革,增加养老床位供给,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构建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逐步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到2022年,失能老人均能得到社区有效帮扶,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广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居家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服务。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引导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服务设施,提升老年宜居环境。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3.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扶持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加强对社会资本申请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筹建期的指导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三)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1.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支持面向老年人的预防干预、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业态深度融合。树立大健康理念,增强老年人“治未病”和“早预防”的观念,大力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实施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针对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5%。体医融合促进老年人体质和健身意识提升,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研究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健身,积极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国传统保健体育运动。2.深化医养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推行《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规范》,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保持医养签约服务覆盖率100%。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连续性、全流程的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简化审批手续。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夯实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社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内开设中医门诊,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逐步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年护理、康复服务供给增量机制,推进护理、康复床位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每年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3.强化医疗资源支撑根据我市医疗服务资源的功能定位,逐步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推广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到2025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超过90%。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积极推进以家庭医生为纽带的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相融合,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体系能级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各级医疗机构在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执行老年患者优先制度。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积极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4.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下沉。提高老年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与演练。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协同监测网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抓实“老有所学”,促进“老有所为”一是多措并举。老年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区属高水平老年大学建设,大力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促进老年教育深入发展。创新老年教育形式,丰富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到2025年,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道比例超过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20%;二是鼓励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和终身发展理念,引导老年人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发展,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壮大为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丰富为老服务项目,为社会持续注入活力。(五)创新为老服务新业态一是强化创新设计与研发,促进老年用品提质升级。加强老年辅助器材及产品研发创新,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软件、轻工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充实研发手段,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老年辅助设备器具中的集成应用;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健康、养生、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六)创建老年友好环境1.助“老”跨越“数字鸿沟”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在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服务事项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2.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做好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落地落实。加大适老化改造,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孝亲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结合文化艺术节活动和老年人特点,组织开展各种老年人积极参与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及全民阅读活动,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养老、孝老、敬老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和“敬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加大对敬老模范家庭、为老服务先进个人、助老优秀组织的宣传报道。利用“敬老月”、中国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强化道德约束,将养老、孝老、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七)老年人优待与权益保障1.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和扩大服务范围完善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统一优待对象,使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平等享有优待政策,为困难、高龄、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重点服务。继续实施天津市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敬老卡的使用管理,方便老年人出行。完善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先进站、绿色直梯通道、协助办理进(出)港手续等便利服务。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治观念。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老年人受欺诈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3.发挥公共法律职能,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健全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完善涉老民间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老年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重点做好农村、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快速办理。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70周岁(含)以上和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与河东区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老龄办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经费。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二)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等重大主题以及老龄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经验等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区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养老涉老服务相关专业。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服务态度等因素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提高养老涉老从业人员地位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涉老行业。(四)增强数据支撑,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提升老龄工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水平。加强涉老数据、信息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以河东区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有效整合服务资源,通过老年人基础数据分析,精准对接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精准化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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