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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河东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河东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安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河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3月30日(联系人:田公乐 郝思维;联系电话:24389145)(此件公开发布)河东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努力压减各类生产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一)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部门、各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各部门、各街道及有关单位分别负责)(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江苏响水“3·21”等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研究制定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河东区委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确保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工作目标。(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四)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我区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区级重点专项规划。推进公共消防、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完成2020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产业发展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二、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大力开展宣贯工作,制定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标准。(各街道,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细化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将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发挥好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加强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综合推动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督查督办、约谈通报、警示曝光、追责问责等“组合拳”,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与专业安全机构合作,聘请专家到各街道就责任制建立、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等进行培训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七)推动形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落实,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常态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区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区属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三、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八)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公安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九)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行动。强化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建设、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设计、维护和管理职责,严肃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仓储物流企业、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手段,定期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族宗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站区办、区体育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持续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综合排查整治。在房屋建筑、园林绿化、人防工程、公路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等开展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擅自施工、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一)大力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两客一危”、校车、货运车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超员、车辆超期不检、非法运输、非法营运,疲劳、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防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公安交管河东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完善“公跨铁”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二)深入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推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公安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安全检查排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建筑立面整修、夜景灯光、园林绿化施工等市容园林施工安全监管,抓好安全管理(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对涉及危险品项目严格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住房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河东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三)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区应急局负责)。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文化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扎实开展“平安校园”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两个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推进校内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逃生疏散演练等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提升师生处置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应急避险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区教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四、构建完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十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部署,强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区应急局负责)。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突出发现和解决本质问题,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真正让血的教训换来安全水平提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五)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区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终端应用。合理划分区、街两级监督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推动监督管辖分类分级,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个监督管辖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检查和监督管辖缺位(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做好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等资金装备保障,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区应急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十六)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推进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汲取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研究探索战时应急指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网络。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平台运行规范》,切实加强对平台联网企业信息上报、视频管理、报警处置、值班点名和联网核销等工作的核查力度,与实际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制定平台检查计划,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七)完善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制度。严格落实“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八)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健全应急救援调度机制,强化区域、军地、企地间协作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应急救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危化品、建筑工程、公共设施、特种设备、交通运输、供电、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区应急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河东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十九)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作《安全在身边》专题节目,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天津日报·今日河东》、微博微信、直沽印象APP、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教育局、公安河东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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