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的工作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政策文号:南政务政发〔2020〕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的工作方案南政务政发〔2020〕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我市“一制三化”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通知》(津政务函【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和“倾注感情办、尽心尽力办、痛痛快快办”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我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南开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务服务办)向新注册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提供铜制(不含芯片)公章,铜制(不含芯片)财务章、铜制(不含芯片)发票专用章各一枚。二、工作安排由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区财政局组成免费印章发放工作组,负责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有关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制定本区推进免费印章发放的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一)印章材质及金额按照通知要求,向新开办企业提供铜制公章(不含芯片),铜制财务章(不含芯片)、铜制发票专用章(不含芯片)各一枚。印章刻制费用,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最终价格。(二)印章刻制企业选择区政务服务办依法采取政府采购程序,确定12家具有公安部门发放的《印章刻制许可证》,刻制印章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GA241.9-2000)规定及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的印章刻制企业为在本区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三)财政经费保障区政务服务办负责新开办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发放,经费由区财政局保障。费用采取先刻后付,两月一付的方式办理。三、公章的刻制和发放流程(一)印章刻制流程新开办企业在申请注册时通过“一网通平台”系统选择或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微信小程序“天津印章刻制”,由印章刻制单位免费邮寄到指定地点,刻制单位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及时送达。(二)费用结算流程每个结算周期,由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公安南开分局配合核对前两个月每家印章刻制企业承接新开办企业刻章业务明细,核对无误后由区政务服务办支付刻章费用。(三)日常监督管理公安南开分局负责对印章刻制单位服务行为进行管理,确保印章刻制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服务,凡纳入南开区免费印章发放的印章刻制企业受到企业投诉的直接取消资格。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企业设立环节向企业充分宣传免费提供印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指导并帮助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系统完成印章刻制。(四)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及政府采购程序指导。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政策执行中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三)加强实施保障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资源,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要对免费发放印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四)加强监督管理要对纳入南开印章刻制单位服务行为加强管理,确保印章刻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改革要求提供服务。公安南开分局要强化对印章刻制单位的行业监管,确保印章刻制单位遵守印章刻制备案的各项法律、规章和政务服务有关规定,提升印章刻制能力水平和防伪性能。有关部门对印章刻制单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罚。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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