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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拟定的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拟定的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区发改委拟定的《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区发改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3〕3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34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发改规划[2013]447号)和《南开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确保我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监测规划执行情况,落实规划实施成效,我区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此,制定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一、 评估意义《南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认真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推动《规划》实施的合理化对策及建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评估内容和重点(一)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对《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评估,重点分析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的实效和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二)对《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2011年、2012年、2013年上半年指标实现情况、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到2015年指标实现程度预测等。(见附件1)(三)对《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规划实施中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重大项目进展和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四)深入研究“十二五”中后期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情况,以及对我区产生的影响,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三、评估方法(一)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及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评估。重点围绕“科技南开”建设、服务业综合改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城市建设管理、民计民生等方面确定若干专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二)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性表述,科学分析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同时,采用可量化指标,运用科学评价方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客观反映各部门落实规划的进展情况。(三)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既要根据各项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当前形势和发展要求的变化,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规划、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四、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一)工作机构。成立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丽丽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朱伟山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政府办、公务员局、发改委、建管委、市容园林委、商务委、经委(科技园)、科信委、人口计生委、国资委、规划分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统计局、安监局、市政局、环卫局、审管办、招商合作办、社区办、金融办、工业园、城投公司及12个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常务副区长朱伟山兼任办公室主任。(二)责任分工。《南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由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专项规划和街域规划按照“谁编制、谁评估”的原则,由各规划编制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见附件2)。国资委、安监局、市政局、环卫局、金融办、审管办、工业园等单位按照“十二五”规划所涉及内容提供相应材料。(三)进度安排。6月上旬召开全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部署会,启动中期评估工作。6月中旬到下旬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与调研。各专项规划和街域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分管区长审定后,于2013年7月5日前报送区发改委。“十二五”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提纲于5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报告于7月底前完成,经区政府审定后,8月份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报送市发改委。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按照组织分工,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评估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建工作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6月15日前,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系人报区发改委。(见附件3)(二)科学开展评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评估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突出重点,真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客观评估实施效果。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3年 6月 30日 。(三)搞好协调配合。“十二五”中期评估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加强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估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四)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 附件:1.南开区“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2.南开区“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分工表3.各单位“十二五”中期评估分管领导及联系人表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法院、 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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