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区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7号),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推动我区健康服务业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立以我区中医医院为主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的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以中医药学为主体,充分借鉴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和方法。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日益丰富。积极适度开展中药保健茶饮、养生药膳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    (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大力推行行业规范与标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我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国医堂”建设,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和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到2020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    3.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加强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指导中医学术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传承及传统典籍深度挖掘,优化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技术、产品及服务,提升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做大做强“南开区中医治未病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    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发挥我区中医质控组和治未病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    3.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试点建立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维权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我区中医质控组和治未病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1.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2.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和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在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民政和残联等康复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技术,深化中医康复内涵。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    2.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加强相关人员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二级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室、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五)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 1.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以挖掘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线,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将普查数据资源上报市非遗数据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据库以及数字非遗微信平台,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发挥传承中医药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医药文化传播搭建平台。鼓励创作和推广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利用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新闻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    (二)完善标准和加强监管。在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发挥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三)加快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以我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为依托,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紧缺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不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附件: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解表附件 南开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年)任务分解表 任务项及任务内容 牵头部门 协办部门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3.加强中医药科技进步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区卫生计生委 行政审批局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3.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 区卫生计生委 区市场监管局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1.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2.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区卫生计生委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2.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 区卫生计生委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五、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1.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 区卫生计生委2.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 区新闻中心 区卫生计生委六、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新闻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 区卫生计生委 各有关部门七、完善标准和加强监管在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发挥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 区卫生计生委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区市场监管局八、加快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以我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为依托,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紧缺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 区卫生计生委 区人力社保局九、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检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 区卫生计生委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 区新闻中心 区卫生计生委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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