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规划 (2018-2020年)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三年规划 (2018-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39号),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突出“强化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结果公示”工作理念,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建设目标 (一)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的要求,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四方责任科学明晰。监管机构专业化、体系化建设全面加强,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统一权威、运行高效、权责明晰的综合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建设职业化食品监管队伍,数量、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二)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目标 建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区,对高风险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实现监测全覆盖。 完成国家级、市级和区级食品抽检任务;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辖区生产食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2020年以后稳定在95%以上。 建立完善的区、街道两级食品安全应急体系,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备;主要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三)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目标 健全完善区级食品全程追溯系统平台,实现对各类主要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类型和重点品种的全覆盖。 (四)量化分级监管目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评级B级以上企业达到50%。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堂全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示制度,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誉100%达到B级(含)以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誉60%达到B级(含)以上(不包括备案管理的食品摊贩)。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95%以上生产企业达到B级以上(不含)标准;90%以上经营企业达到示范店(柜台)标准。 (五)诚信体系和社会共治建设目标 完善辖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食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逐步推行电子化。 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等质量管理体系。餐饮单位与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加快建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管组织体系 1.严格保障食品监管的系统性。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大部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和首要职责,充分发挥监管机构和稽查执法队伍作用,积极推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和服务资源向基层集聚。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监管所建设标准,探索与基层监管能力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模式,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 2.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明确监管事项、内容、方式、标准、程序和流程。科学划分区级监管机构与街道监管执法力量的职责与事权,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3.加强综合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区、街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绩效考评。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和部门协调机制,明晰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科学界定各相关部门监管事项、监管责任,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合力,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辖区食品安全涉刑案件,实现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4.强化责任追究和督查考评。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落实属地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四方责任。提升区、街两级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识,严格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标准,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以及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形成统一高效、权责明晰的综合管理体系。 (二)强化食品标准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行为,食品生产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建立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机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标准有效落实。 (三)提升检验检测效能 1.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加快便携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应用,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快检室检测能力,形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快速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基层队伍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和应用,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进行筛查,提高问题发现率。 2.提升监督抽验效能。科学制定区级监督抽验计划,加大监督抽验经费投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根据风险监测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案件举报线索、消费投诉热点等,科学确定监督抽检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抽验力度,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全面落实年度抽检任务,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突出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抽检。制定区级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针对兽药残留量的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四)完善行政审批体系 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和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审查标准,落实审批责任,形成准入审批与执法监管职责权限的高度统一。 (五)完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 推进食品全程可追溯监管。建设集目标追溯、即时监测、风险监控、预警报告、信息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食品安全全程闭环可追溯系统,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完善包括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强化各部门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风险预警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规范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机制,优化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和流程,提高监管效能。完善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机制、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落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防控处置。 2.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推进餐饮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员考核,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创新管理手段,推行“标准图示法”,推广“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餐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餐饮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科学、规范、合法。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深入推行餐饮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开展放心餐馆、放心食堂、放心营养餐系列民心工程建设。加强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集中就餐单位管理。 3.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检查制度,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机制,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主体行为。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柜台)创建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严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免费体验、讲座、网上和电子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制假售假行为。 (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实施风险监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区。根据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科学调整采样点、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和样品数量,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规范监测数据的科学利用,提高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能力。 2.开展风险预警。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在综合分析研判监管执法、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信息基础上,实现分层次、多渠道的风险预警。对跨区域的违法问题,违法信息向上下游环节通报到位,重要风险信息进行专家评估,逐步提高预警能力。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舆情监测研判,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 4.创新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充分运用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数据,科学设置检查任务,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对风险等级高、信用等级低的生产经营者,保持高频次监管,确保监管执法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七)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遵守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报告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问题食品追溯召回制度、召回和处理情况报告等相关制度。鼓励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创建知名品牌。指导企业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履行产品召回义务。监督企业严格遵守法律确定的禁止性规定,对企业主观故意严重危害公众健康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厉处罚。建立公示曝光机制,及时公示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处罚、监督抽验、违法违规信息。 2.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每年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加强两级食安办建设,加强协管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督查考核制度。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后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明晰监管边界,健全责任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职能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八)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1.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依托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社会公示和部门共享,实施“黑名单”制度,对信用良好企业予以信用激励,对失信和违法企业予以信用规制和惩戒。实施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按照风险分类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2.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按照“诉求回馈、舆情监控、风险研判、消费警示、决策参考”五位一体建设目标,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统一标准服务流程,高效率做好便民服务专线群众诉求的接转和反馈工作,实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回复率100%。完善以投诉举报办结率、投诉回访满意率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为群众提供规范化、优质化、均等化的食品安全维权服务。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针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的食品投诉举报进行量化分析,动态分析诉求热点和市场状况,及时发布提示和警示,为完善监管政策提供参考。 3.完善社会共治体系。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促进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食品检验、合规性检查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食品安全领域理性维权,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鼓励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关注食品安全,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建议,提升社会共治效能。配合做好京津冀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工作,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专业化监管。加强舆论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4.落实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辅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自愿性质量管理规范。 加强食品“三小”综合治理。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其进入集中、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逐步实现规范化生产。 5.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学生课堂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将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体系,依托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公益广告、制作动漫宣传等形式,提高健康饮食意识。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每年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分级培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40小时。加强检验检测、风险监测预警、检查审评等专业培训,培育各领域技术领军人才。 (九)完善综合保障体系 1.统筹推进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推进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利用好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指数(FQI)分析系统等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应用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2.统一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配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规范辖区市场监管所建设,实现监管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的标准化,满足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现场取样、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 3.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执法必严、执法必公、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干部队伍普法教育,提升法律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 (二)完善措施,保障经费投入 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食品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坚持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与食品安全重大项目建设、改革发展主要任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三)综合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安办建设,健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四)督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的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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