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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8〕46号)精神,进一步丰富完善南开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支撑体系和安全保障,满足辖区居民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便捷、实惠、安全的智慧医疗创新成果,结合南开区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便民惠民。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便捷性,着力提升医疗健康资源整体效能和可及性,推动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创新,丰富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南开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为建设“创新南开”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教育科普、人工智能相融合,开展规范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落实我市标准化“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南开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各医疗机构信息化支撑能力继续提升,实现医疗健康数据在公立医疗机构应用,初步建成基于医联体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同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到2025年,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形成符合区域定位、适应南开区社会发展、高效率、高满意度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推进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在符合诊疗规定前提下,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等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推进医联体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联合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用药指导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建设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远程医疗信息平台,重点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检验、远程心电等功能。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区属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委网信办负责) 3.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天津市信息化平台配合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整合,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做实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用药指导、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等服务。积极依托互联网、可穿戴设备,开展对慢性病、免疫规划等在线服务和健康干预管理。(区卫健委负责) 4.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平台功能与应用,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推进便捷有效的网上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运用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与服务平台,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转变服务模式,增进医患互动,改善签约服务感受。依托信息平台等信息化资源,进一步优化流程,便捷上下转诊渠道,家庭医生掌握一定比例的上转号源,并及时获取下转患者相关信息,便于提供后续服务和综合管理,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上下转诊全流程医疗服务模式。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等方式,协调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加快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5.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探索建设打通院内院外信息通道,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加强“互联网+”科普服务。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负责) 7.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主动干预。(区科学技术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南开区一级医疗机构推广建设智慧门诊快捷支付系统。为辖区百姓提供系统的快捷服务,更大程度上满足群众丰富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区卫健委负责) (二)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继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项目,二级以上医院要逐步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一数据接口,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规范建设,提升基层机构信息化支撑能力。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针对老年群体做好个性化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2.继续完善分级诊疗系统覆盖。运用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动各级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到2020年,配合市卫健委基本建成统一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共享。(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3.提升智慧医院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推广和深化“互联网+智慧门诊”、“互联网+智慧住院”建设应用,推进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家庭监测等服务。推广“智慧中药房”,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开展规范化智慧便民惠民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4.推进“互联网+”新型健康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移动互联、家庭健康管理系统、可穿戴设备等,开展居民和慢病人群智慧健康服务,健康监测数据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家庭医生通过签约服务,实现居民个体化个性化健康管理。(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负责) 5.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南开区域中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检测及各类设备配置智能化水平,提高基层保障能力。推动电信企业加快宽带网络演进升级步伐,部署大容量光纤宽带网络,提供高速率网络接入。完善移动宽带网络覆盖,支撑开展急救车载远程诊疗。面向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励电信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区卫健委、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积极做好一级医疗机构信息化提升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医院信息系统(医院HIS系统)功能升级,为南开卫生信息化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区卫健委负责) 7.建设南开区区域影像系统。二级医疗机构建设医院级院内影像系统,以黄河医院为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影像资料实时上传黄河医院数据中心,根据需求进行远程影像诊断并回传临床诊断。数据中心数据满足病人的分级诊疗转会诊需求。(区卫健委负责)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 强化数据信息安全。落实数据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完善定期检查、监测和预警管理。(区卫健委、公安南开分局、区委网信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与推进“健康南开”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全民健康信息化重点项目、关键基础设施、医院信息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鼓励南开区各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实践“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新模式。 (三)加强宣传普及 大力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患者告知获取服务的方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培育“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成效,培养和改变患者就医习惯,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2019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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