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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市第十次党代会、市纪委九届十次会议和市、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围绕一大目标,抓住两大机遇,取得三大进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纠风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一)扎实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狠抓公共服务标准的执行和落实,扎实开展对标准化示范站所的监督检查,推动基础好、工作扎实的示范单位做好标准体系认证,确保区属各类行政事业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达到100%覆盖,其他各类执法和管理服务类站所力争达到50%以上。出台《南开区街道市民社会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区12个街道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力争取得地方标准认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执法,服务经济”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标兵)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服务大厅考核评定工作。(牵头单位:南开区质监局、区审管办、区社区办、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参加单位:各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二)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区纠风办重点组织评议部门和行业、各街道纪工委重点组织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两级评议形式为主,自行评议、重点评议、集中评议、社区评议、暗访评议等多种评议方式互为补充的评议形式,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综合管理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科所站队(服务窗口)四大类评议对象实施分类评议。科学运用评议结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着力解决工作效能、工作纪律、服务意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新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队伍,不断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领域和渠道。(牵头单位:区纠风办、各街道纪工委。参加单位:各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三)大力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充分运用三次调查评估结果,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改善区域发展软环境与建设“科技南开”的结合点,研究企业投资、发展的关注点,研究各项指标发展趋势,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落实。突出将权重高评价低的指标作为改进重点,逐项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目标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软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区政法委、区政府研究室、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商务委、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参加单位:各指标改进责任单位)(四)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坚持把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行风坐标”节目,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纠风办)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务员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六)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或群体性案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深化纠正保障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参加单位: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规划南开分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七)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的不正之风。积极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化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牵头单位:区卫生局、食药监南开分局,参加单位:工商南开分局、区食安办、南开区质监局、公安南开分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八)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纠风办,参加单位: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商务委)(九)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坚决纠正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权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参加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三、着力抓好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促进行业风气好转(十)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加单位: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十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参加单位:区物价局、公安南开分局、南开区国税局、工商南开分局、区纠风办)(十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市政局、交警南开支队,参加单位:区物价局、工商南开分局、区治超办、区纠风办)(十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区金融办、区纠风办)(十四)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行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责任单位:区物价局、工商南开分局、公安南开分局、区纠风办)四、切实加强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十五)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行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主抓,纠风机构组织协调、条块紧密结合、群众有效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加强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各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十六)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督察考核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纠风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部门,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十七)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监察 作风 纠风 工作 要点(共印110份) 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检委办公室、 法院、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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