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政策文号:蓟州政办函〔2020〕2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名 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621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蓟州政办函〔2020〕27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成 文 日 期 :2020年11月05日发 文 日 期 :2020年11月09日有效性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拟定的《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委 为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龙头企业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基本条件区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与中介组织或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条件并经区政府批准认定的企业。申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组织形式合法。在本区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二)主业明显。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的60%以上。(三)企业规模较大。生产、加工、流通和贸工农一体化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四)企业效益较好。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不欠折旧,最近两年内无涉税违法行为,主营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五)企业负债与信用状况较好。企业总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最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不存在失信记录。(六)带动能力较强。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达到200户以上,其中,本区农户在150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农垦企业以及从事特种种植、养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被带动的农户收益有明显增长。(七)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企业具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最近两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和科技创新能力处于较高水平。本区产业发展急需的、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二、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与监管(一)主管部门。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资格评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二)申报材料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表中有关财务数字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字一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Excel制表并进行文字和数字输入。2.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围绕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情况撰写材料,包括: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等。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包括:企业带农增收的责任(对企业通过发展产业、收购农产品、吸纳农民就业等方式,带动贫困村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保障员工健康和福利的责任;保护环境的责任;参与慈善事业的责任等。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该企业前两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所附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加盖公章。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前两年的交易规模需由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6.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含一份原件)。由企业的开户行(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具体说明前两年企业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同时提供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天津)”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或由第三方征信公司为该企业出具的信用报告。7.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证明(含一份原件)。说明该企业前两年度分别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户均增收情况、带动种植面积或饲养量等情况,并附200户带动农户的花名册、一份同年通过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户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8.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含一份原件)。说明前两年度企业有无涉税违法问题。同时提供前两年度完税证明。9.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含一份原件)。说明前两年度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10.企业应享受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说明前两年度企业享受到的财政、税收、信贷、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情况。(三)申报工作程序。申报工作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方式进行。企业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正式行文向区农业农村委推荐。(四)评审与认定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初审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局、蓟州海关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无异议的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委报请区政府予以认定,由区政府颁发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五)运行监测机制。对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做到可进可出。区农业农村委对已获得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对照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基本条件,每两年监测一次。监测合格的企业,报请区政府确认后,继续保留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区农业农村委以适当方式将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六)更名程序办理。区级重点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的,需要对其称号予以重新确认。企业应出具市场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由区农业农村委参照监测程序办理,并报请区政府予以确认。(七)其他有关要求。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偷税骗税和坑农害农等行为或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收回证书,未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对在申报、认定、监测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三、申报时间每年的10月8日—11月8日。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局、蓟州海关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研究制订完善政策措施,组织做好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等工作,加快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doc|政策解读《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图解: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天津蓟州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4-09-25
《蓟州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2024-09-25
2024-09-25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蓟州区城市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04-10
《天津市蓟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2023-07-21
2023-07-21
《蓟州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2023-07-06
2023-07-06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3-07-06
天津蓟州区产业园区
-
尤古庄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东赵各庄镇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出头岭镇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出头岭镇大数据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桑梓镇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
东二营镇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蓟州区
天津蓟州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蓟州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