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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名 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索引号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768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蓟州政办发〔2019〕11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财政审计预决算公开;财政审计行政收费;文化旅游文化;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群众体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成 文 日 期 :2019年05月09日发 文 日 期 :2019年05月13日有效性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扩大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2019至2020年建设幼儿园91所,新增学位5640个;补足配齐保教人员,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确保持证上岗,逐步实现依法依规用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市、区、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全区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保教质量,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预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60%以上。(二)年度目标。2019年,建设幼儿园47所,新增学位1650个;补充师资752人;完成全区公办幼儿园市、区、园三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公办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5%以上。2020年,建设幼儿园44所,新增学位3990个;补充师资288人,基本补齐师资缺口;完成民办幼儿园监控联网和新增幼儿园的监控平台建设与保安员配备,实现全区各类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6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通过新建、重建幼儿园和接收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方式,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2019至2020年,新建农村幼儿园12所、重建农村幼儿园67所、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12所,累计建设幼儿园91所,新增学位5640个。其中:2019年,重建农村幼儿园45所,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新增学位1650个;2020年,新建农村幼儿园12所、重建农村幼儿园22所、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10所,新增学位3990个。(二)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1.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加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园长培训力度,加强经常性考核,不断提高法人的规范办园意识和管理水平。落实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依法维护保教人员合法权益。及时监管收费行为和班容量,遏制过度逐利和超员接收现象。建立健全社区、幼儿家长参与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保教质量。2.实施托幼点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无证园所。落实乡镇街、新城管委会属地责任,实施托幼点备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街及时排查、分类、治理无证园所,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积极扶持达到注册标准的托幼点注册备案或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办园资质;对经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安置幼儿。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优质园所发展。探索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普惠性民办园举措;出台政策鼓励扶持高质量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经费、人员方面的支持;鼓励支持托幼点提质升级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减少托幼点数量。4.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意见》,明确各乡镇街和新城管委会属地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建立日常监管及巡查制度,强化分类管理办法和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常态机制,确保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职工补充机制,通过招聘事业编制、转岗分流、自聘和劳务派遣等方式补充师资。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人,中小学教师转岗分流幼教岗位教师50人,自聘及劳务派遣方式补充教师652人。2020年,通过以上方式,计划招聘50人、转岗50人、自聘及劳务派遣188人。(四)强化安全防控。1.建设市、区、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建设全区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接入市监控平台。区级教育监控平台将幼儿园门前、出入口、校园外围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点位接入区公安机关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共享,提高防范能力。建立幼儿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全区幼儿园完善一键报警系统和幼儿园门口防冲撞设施。2.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配齐全区各类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强化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实行幼儿园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幼儿园内部与外部之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报制度,建立幼儿园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制度,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探索建立家长志愿者护导制度。加强反恐教育培训,提升教职工反恐意识,掌握反恐常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消防技能培训,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提升幼儿应急疏散组织能力。(五)提高保教质量。1.加强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加强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监管,坚持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实施科学保教,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贯彻落实《蓟州区幼儿园“小学化”治理方案》,不断完善幼儿园“小学化”问题专项治理机制,明确办园方向,制定治理方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2.加强学前师资队伍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开展“追求卓越”和“幼儿师资培训”工程,强化保教质量专项培训,提高幼儿教师与保育员专业技能。3.健全完善城乡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城区国办幼儿园资源优势和辐射作用,依托六个联合学区,坚持“以点带面、包片负责、学区联动”的思路,大力开展送教下乡、城乡互访交流等活动,强力推动农村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三、保障措施(一)经费保障。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用好市专项资金,积极安排区匹配资金,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补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2.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严格执行《天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发改规〔2018〕8号),落实国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2019年,制定并落实农村公办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街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园分级补助机制并实行动态调整。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同等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二)组织保障。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和各乡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区教育局落实主体责任,执行相关政策,推动工作开展。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天津市及我区有关学前教育资金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落实人员编制、工资待遇相关工作。各乡镇街、新城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3.分级管理,统筹推动。建立由区教育局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资源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直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学校基层管理的两级保教质量、规范管理推动机制;积极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施督导、检查同步推进,办园行为与保教质量同步评估,把“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作为核心管理任务,注重实效,形成常态。4.严格督查,强化问责。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学前教育两年行动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doc|政策解读《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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