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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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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名 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609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蓟州政办函〔2019〕28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财政审计会计;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资源;水利水环境;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文化旅游文化;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群众体育;自然资源海洋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自然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成 文 日 期 :2019年09月30日发 文 日 期 :2019年10月08日有效性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天津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保护为目标,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自然保护体系为核心,理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核准自然保护地唯一属性,健全统一管理机构,建立目标明确、分类科学、事权清晰、管理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保护优先。深刻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确保自然保护功能不降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2.坚持全面覆盖。将现行具有自然保护地性质的所有保护形式纳入整合优化范畴,对相同自然地理单元的相邻、重叠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设置,疏通自然保护人为阻隔,确保生态系统完整。3.坚持一地一牌。明确自然保护地的唯一属性,理清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机构,推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与管人管事管资源相适应。4.坚持审慎推进。依据历史、现实状况和原住居民生活习俗,对保护对象、范围、功能发生变化以及人类活动频繁的自然保护地,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前提下审慎优化,严防借整合优化之名突击调整自然保护地区划和范围边界。5.保证世代传承。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切实增加天津北部山地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管理效力,持续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和世代传承。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主要对我区北部山地进行前期综合科学考察和现状自然保护地评估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归并优化。具体工作安排及分工如下:(一)本底调查,科学评估(2019年3月—8月)。全面摸清我区重要生态系统、重要自然遗迹、重要风景资源和保护物种集聚区域的分布格局,明确各区域的保护价值。调查全市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规模、分布以及交叉重叠等自然现状,人员队伍、机构编制、土地权属等管理情况,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功能区划、原住居民数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科学分析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空间上的缺失和质量上的不足,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自然资源保护空缺分析;全面分析当前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状况水平、能力;科学评估当前自然保护地优势与不足,并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主责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配合部门: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盘山管理局、长城管理局、八仙山管理局、中上元古界管理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地质博物馆。(二)编制和审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19年6月—12月)。在本底调查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将未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的重要生态系统、重要自然遗迹、重要风景资源和保护物种集聚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到应保尽保;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原则,科学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原则,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重叠、保护管理分割、破碎化以及边界、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实现一地一牌;与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衔接,编制蓟州区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总体方案,明确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目标、任务、重点与计划等,经区政府批准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主责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配合部门: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盘山管理局、长城管理局、八仙山管理局、中上元古界管理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地质博物馆。(三)编制各自然保护地规划(2020年底完成)。坚持保护优先、系统完整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各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功能区划、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完善空间布局,完成勘界立标,编制总体规划,推动各项管控措施落地实施,形成自然保护网络,建立各保护地重组后的组织架构和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主责部门:各保护地;协调部门:区林业局;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四)自然保护地监管(长期)。推进自然保护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在科学有效管理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规范发展生态旅游,以生态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加强自然保护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协调的自然保护地网络。按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管控要求,推进自然保护地机构改革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保护。主责部门:区林业局;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编办、各保护地。三、组织架构成立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长廉桂峰同志任组长,副区长李健、刘海波同志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盘山管理局、长城管理局、八仙山管理局、中上元古界管理中心、九龙山管理处、地质博物馆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动我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负责我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具体推动,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蔡国宏同志担任。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总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共同参与,统筹兼顾,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为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政策解读《蓟州区北部山地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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