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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名 称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606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 文 字 号 :蓟州政办函〔2020〕20号主 题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财政审计预决算公开;财政审计行政收费;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业农村渔业;农业农村种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农田建设成 文 日 期 :2020年08月29日发 文 日 期 :2020年09月02日有效性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有效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氛围和基层服务管理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天津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等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严控新增违法用地,着力保障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有升。(二)基本原则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区域管辖,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机制,将履职情况与报酬相挂钩。实行年终奖励机制,由区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作为奖补专项资金,由区网格中心按照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至乡镇或村;对履职过程中失职渎职人员,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问责。(三)总体目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有升、布局合理。2020年11月底前,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行“田长制”“田长制”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从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制定《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开展。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建立各级田长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各级耕地保护田长任职到位,全面开展以“田长制”为主要责任形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到位的乡镇认真总结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或敷衍了事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二)明确田长设置及职责分工区、乡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依托现有网格划分、网格化管理体系、人员架构体系实施“田长制”,由各村村委会主任(网格长)担任三级田长,由各村专职网格员负责具体巡查、监督、事件上报等工作。1.田长设置一级田长:区人民政府区长二级田长: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长三级田长:村委会主任2.职责分工一级田长对全区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二级田长对乡镇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乡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每月听取三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三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三级田长(网格长)对本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密切关注村内各地块承包人思想动态,对承包人有动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意向的,第一时间劝阻,并向上级田长报告;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村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对网格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及时上报三级田长(网格长)并处置。对于村内不能处置的事件,网格员通过“津治通APP”上报至天津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按照工作流程,由属地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三、任务分工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负责牵头推动、组织落实;制定耕地保护责任书;负责制定田长公示牌和展示牌样式;负责制定“田长制”工作验收方案;负责“田长制”工作图件绘制;负责编制镇、村级日常巡查记录相关表格;负责检查督查镇、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网格中心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数据的填报、核实,并做好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作为区级考核验收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网格中心作为区级考核验收配合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田长制”的检查验收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各乡镇负责田长公示牌和展示牌制作、安装等相关费用。区纪委监委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各乡镇按照要求完成辖区内“田长制”考核工作暨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是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要加强创新,群策群力,积极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赢”。(二)强化考核奖惩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列入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撤销田长职务;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表现突出的三级田长(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实行年终奖励。(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介工具的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增强群众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政策解读《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图解: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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