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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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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县消防支队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标本兼治、完善监管系统,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一般火灾,坚决预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我县消防安全稳定形势,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向北京供电、供气、供油的“三供”单位不发生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二、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马占亭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胡守东、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宝良、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志江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镇乡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社会火灾隐患。1.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未依法取得销售许可擅自从事销售的,虽然取得销售许可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相关证件的;二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三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四是主要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五是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的;六是未经消防审核、不符合消防标准的;七是装置设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销售许可或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销售单位;建委负责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企业;土地和规划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行政许可或实际使用性质与行政许可不符的企业;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单位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人员培训,查处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质监部门负责检查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储存的设备、装置和设施;县公安分局和消防支队负责石油化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提供消防技术支持,指导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对违法违规和存在火灾隐患的石油化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法律手段,强力督改、依法处罚,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2.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图书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建筑、场所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二是公共娱乐场所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三是各项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四是重点工种、岗位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无证上岗的;五是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开业前检查擅自施工、使用、营业的;六是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七是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细化各项保卫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切实杜绝火灾隐患。建委负责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投入使用的单位;土地和规划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行政许可或实际使用性质与行政许可不符的企业;安监部门负责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的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文化、民政、教育、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市容部门负责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依法清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商务、教育、卫生、旅游、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管辖领域内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针对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3.城乡结合部、“六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未落实的;二是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或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的;三是货物分类存放不符合消防规范的;四是重点场所、部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五是营业时间违章用火用电的;六是场所内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安监、综治等部门,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沿街门店和小商场、小餐饮、小网吧等“六小”场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小单位进行逐一摸排,掌握辖区消防安全现状;乡镇、街道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对逐个网格、逐个场所、逐个门店、逐街逐楼进行排查。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单位进行认真梳理界定,推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内的社会单位监管责任清晰,努力消除盲区死角,严防失控漏管。(二)全面排查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部门要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单位内部水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维护保养机制,并建立台账报县人民政府。县自来水公司要对消防部门汇总情况进行核实,对确有损坏的消火栓进行修葺,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三)切实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全国两会召开前,要重点加强向北京供电、供油、供气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四)大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及属地镇乡街的配合,开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企业和场所联合检查,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窝点。(五)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强各级各类媒体消防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宣传。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100%经过培训上岗。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乡街、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火灾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火灾隐患自查、安全责任自负、隐患问题自改”的要求,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投入,深化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凡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系统的单位,务必完成三项备案制度及每日防火巡查任务,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消防安全水平。(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镇乡街、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落实好“三紧盯”,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特别是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紧盯城乡结合部、仓库物流等重点区域,紧盯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每月至少深入辖区单位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和“三不放过”的原则,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单位,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不放过应当整改的隐患。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实名”登记,建立排查台账,跟踪落实整改,对于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震慑力度,确保按期销案,做到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要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各镇乡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积极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定期公布曝光典型隐患单位,并深入社区,村庄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使群众了解消防常识,能够扑救初起火灾。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开设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教育课程。旅游部门要在各大旅游景区门口设置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提醒游客注意旅游途中的消防安全。全社会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查找、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的意识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习和疏散逃生的演练,提高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引导等自防自救能力,确保重要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经过消防安全执业资格培训,取得合法资质,持证在岗。要切实将消防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形成声势,确保消防工作深入社会,深入人心。(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镇乡街、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摸排属地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地区“三合一”建筑、“六小”单位底数,更新细化各类基础台帐。同时,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于每月5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附件: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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