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卫生计生委拟定的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5日 政策文号:蓟政办发〔2016〕31号 有效性:有效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卫生计生委拟定的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县卫生计生委拟定的《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县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7号),加快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使之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立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和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我县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以中医药学为主体,充分借鉴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和方法。(三)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二、重点任务(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使每所基层医疗机构均能提供专科专病防治结合的中医药服务。在新城选址规划新建一所三级中医医院,通过优化诊疗环境,打造重点学科,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好技术辐射作用。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强化30所基层“国医堂”建设,规范化配置中医诊疗设备,开展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3.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加强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开展“名中医工作室”骨干中医师培训和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推进中医学术发展,深度挖掘中医药现代传承及传统典籍,优化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技术、产品及服务,提升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社会资本举办3—5所中医特色突出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机构、中医养生养老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1—3所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开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专科特色机构。(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开设中医健康体检中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充分发挥县中医院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县养生保健服务能力的提升。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开设养生保健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3.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管理。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建立行业组织自律维权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我县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及技术指导作用,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的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针对老年人提供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管理,建立中医健康档案,以及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1.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举办一所一级以上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2.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和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在中医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县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机制,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指导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新建健康养老护理院、疗养院5—10所。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保健室,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2.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各乡镇医院卫生院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病房,到2020年乡镇医院卫生院能够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的医养结合病床达到180张。(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类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符合标准的中医药类非遗传承人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传统中医药类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将普查数据资源纳入天津市非遗数据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据库以及数字非遗微信平台,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县的旅游和环境资源优势,打造中医养老、养生、商务、酒店、会务等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养老、养生产业园区、中医药材种植园区,医疗旅游、康体服务中心,高端休闲庄园等。(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优化中药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蓟县。积极引进中医诊疗设备、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项目,推广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加强我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七)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利用我县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健全中医药产业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促进体系为支撑,建设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国际营销体系,积极、稳妥、有序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完成蓟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后的产、学、研基地建设,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开发国际市场。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扎实推动本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县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三)完善标准和监管。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依托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四)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天津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县中医医院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五)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六)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组织举办或推荐参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非遗展会,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传播、交流、展示搭建平台。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我县优秀的中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参加展会的传统中医药类非遗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支持和帮助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文化资源、品牌和价值的宣传推广。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 附件: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附件 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使每所基层医疗机构均能提供专科专病防治结合的中医药服务。在新城选址规划新建一所三级中医医院,通过优化诊疗环境,打造重点学科,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好技术辐射作用。(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二)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强化30所基层“国医堂”建设,规范化配置中医诊疗设备,开展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三)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加强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开展“名中医工作室”骨干中医师培训和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推进中医学术发展,深度挖掘中医药现代传承及传统典籍,优化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技术、产品及服务,提升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社会资本举办3—5所中医特色突出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机构、中医养生养老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强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开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专科特色机构。(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一)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开设中医健康体检中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充分发挥县中医院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县养生保健服务能力的提升。(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开设养生保健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三)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管理。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建立行业组织自律维权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我县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及技术指导作用,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的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市场监管局)(四)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针对老年人提供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管理,建立中医健康档案,以及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一)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举办一所一级以上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二)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和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在中医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县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机制,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指导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一)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新建健康养老护理院、疗养院5—10所。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保健室,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二)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各乡镇医院卫生院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病房,到2020年乡镇医院卫生院能够提供规范化中医药服务的医养结合病床达到180张。(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一)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类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支持符合标准的中医药类非遗传承人列入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传统中医药类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将普查数据资源纳入天津市非遗数据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据库以及数字非遗微信平台,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新闻中心)(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县的旅游和环境资源优势,打造中医养老、养生、商务、酒店、会务等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养老、养生产业园区、中医药材种植园区,医疗旅游、康体服务中心,高端休闲庄园等。(责任部门: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商务委)六、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优化中药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蓟县。积极引进中医诊疗设备、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项目,推广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加强我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责任部门:县科委、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七、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充分利用我县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健全中医药产业体系为保障,以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促进体系为支撑,建设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国际营销体系,积极、稳妥、有序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完成蓟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后的产、学、研基地建设,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开发国际市场。(责任部门:县商委、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八、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县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商务、文化、广播影视、旅游、科技、教育、市场监管、农业、国税、国土房管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九、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县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十、完善标准和监管在国家和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标准制定,同时筛选我县优势服务项目制定地区标准。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引人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依托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发挥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十一、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天津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县中医医院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计生委)十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组织举办或推荐参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非遗展会,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传播、交流、展示搭建平台。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我县优秀的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参加展会的传统中医药类非遗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或者减免场租费。支持和帮助传统中医药非遗文化资源、品牌和价值的宣传推广。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县新闻中心、县卫生计生委) 附件:蓟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解表附件 蓟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解表任务项及任务内容牵头部门协办部门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二)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加强中医药科技进步(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卫生计生委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一)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三)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四)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一)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二)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卫生计生委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一)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二)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民政局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一)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鼓励创作和推广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推进传统中医药专题展示馆建设。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卫生计生委新闻中心(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打造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园,以中医理疗、中医药文化、休闲旅游为主题,建设医药产业园、健康产业园和中草药种植园等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逐步推进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旅游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委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优化中药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蓟县。积极引进中医诊疗设备、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项目,推广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加强我县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科委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二)引进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发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科委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场动态监测信息。卫生计生委工信委(三)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积极为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中医药检验检测机构做好计量认证服务。市场监管局七、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建设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国际营销体系,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开发国际市场。全面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商务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八、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九、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市场监管局有关部门十、完善标准和监管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十一、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天津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县中医医院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检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十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组织举办或推荐参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非遗展会,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传播、交流、展示搭建平台。鼓励我市优秀的中医药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参加展会的传统中医药类非遗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贴或者减免场租费。支持和帮助传统中医药非遗文化资源、品牌和价值的宣传推广。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新闻中心卫生计生委附件: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卫生计生委拟定的蓟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doc

天津蓟州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蓟州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蓟州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