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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红桥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红桥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红桥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桥教发〔2019〕1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委规范〔2019〕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制定了《红桥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红桥区教育局红桥区卫生健康委红桥区体育局红桥区财政局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4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红桥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教委等八部门制定的《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津教委规范〔2019〕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二、工作重点(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1.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1)依托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科学用眼、护眼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2)培训、培养健康教育课程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3)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互助教育。2.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源。(1)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大讲堂作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普及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健康科普知识。(2)利用全国爱眼日进行保护眼睛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的良好氛围。3.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教育学生要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4.强化学生健康意识。教育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和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的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二)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加强体育课和户外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大课间安排在第2节和第3节课之间,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的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三)实施减轻过重学业负担工程1.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小学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阶段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2.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级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区级质量监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区级统一考试,区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3.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家长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四)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学校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的变化。(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1.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2.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操之前提醒学生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3.建立视力档案,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2019年起,在园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的报告和统计分析,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学校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4.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各自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5.坚持科学保育保教。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六)实施家校联动工程1.学校要引导家长共同开展近视防控。学校应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新媒体等平台,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积极引导家长共同做好近视防控。2.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3.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4.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单次使用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读写姿势,保持眼睛与书本距离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约为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6.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随时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如孩子出现需要坐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要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三、各部门职责分工(一)区教育局: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依托区卫健委成立红桥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实施我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干预计划,对全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服务。推动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在推进医教协同、促进医学人才培养工作中,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定期开展全区学校校医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二)区卫生健康委:协助区教育局成立红桥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选取试点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对全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测和技术指导。指导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近视诊疗工作,加强近视防治宣教。进行近视预防干预,加强监测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估,并作为《红桥区居民健康状况报告》内容,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针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积极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通过开展“三减三健”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行为。(三)区体育局:遵循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科学地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通过互动交流、校际联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儿童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提高运动水平。选调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家及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走进校园,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文明、科学的健身指导。集中举办区级青少年比赛和训练营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引导,扩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新格局,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产业开发,大力倡导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运作服务管理手段,提升青少年体育工作水平、规模与档次。(四)区财政局:合理安排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分类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9号)有关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对校医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评审标准进行细化,按照相关程序备案后实施。(六)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眼视光产品的监管。对定配眼镜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引导验光配镜单位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做好对验光配镜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对验光配镜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管。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的行为。(七)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在培养良好用眼生活习惯方面凝聚共识,引导舆论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统筹协调和考核。建立本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统筹全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组织中小学生视力状况筛查。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各自分工职责,七个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切实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等教学条件,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学校教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保障教学设施和条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学生建立良好的视觉环境。(三)加强协作联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共同合力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四)加强工作考核。区人民政府与七部门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红桥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达标评估验收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学校相关设备配备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做好学生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监测工作,加强结果运用。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从2019年起,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五)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深入宣传报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及时总结推广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和园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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