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2012年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政策文号:蓟政办发〔2012〕22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2012年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县农工委拟定的《2012年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2012年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全面提高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进“放心食品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加强执法监管,完善体系和制度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科学合理转变生产方式,全面提升执法监督能力、检验检测能力、质量追溯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使我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全面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优质安全绿色产业全面发展壮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和安全日益增长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三、年度工作目标蔬菜、生猪、水产、生鲜牛奶等大宗农产品和农药、饲料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一是地产无公害种植生产基地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地产畜禽产品瘦肉精残留、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三是地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四是地产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四、监测计划按照县、镇(乡)分级负责、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例行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日常监测1.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农药残留监测。主要进行生产基地农产品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残留监督监测(速测)。全县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比例不低于生产基地规模的3-5%。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产品以及速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2.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监测。主要进行大牲畜基地“瘦肉精”监督监测(速测)。全县监督抽检和企业自检比例不低于大牲畜饲养量的5-10%。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园区及速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同时,对生猪、肉牛和肉羊养殖基地产品进行磺胺类等药物残留实验室监测,对蛋禽基地进行氟喹诺酮类、三聚氰胺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3.水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主要进行水产养殖基地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监督监测(速测)。全县监督检测和企业自检比例不低于水产养殖规模的5-10%。对标准化示范区、规模化养殖园区及速测不合格的样品要开展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药物残留实验室检测。4.生鲜乳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对获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监测,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二)重大节日期间的监测各监管部门先期对生产基地、市场和畜禽屠宰场等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蔬菜、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抽样进行实验室检测。(三)对流通领域的监测各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流通领域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在上年度基础上加密抽检频次,并与工商部门实施“检打联动”,及时查处出现的有关问题。(四)风险监测按国家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五、监管计划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重点对食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管。具体措施如下:(一)开展“放心菜基地”建设。建设生产设施化、操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质量可追溯化的“放心菜基地”1万亩。健全蔬菜质量安全配套管理措施,对辐射“放心菜”生产基地严格实行“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规范生产技术以及质量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等方面制度,提高检测实验室、信息可追溯和生物统防统治等质量控制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净菜商品化上市和配送运营能力。(二)强化质量安全机制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各监管部门要实现季度巡查,基层推广部门实现月巡查。二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生产基地、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日常质量考核。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严格落实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四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县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强化镇乡检测机构建设,形成县级检测中心—镇乡检测机构—基层(基地、企业)监测点三级网格式产品检验体系,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四)强化农资连锁配送体系建设。以农资连锁店为纽带,建立专业化病虫(草)害防治队伍,提供专业化防治服务;建设农资连锁配送综合店,实现“五统一”,即:有统一的销售门店、统一的标牌、统一的标识、统一的柜台和统一的科技明白板。同时,不断拓展连锁综合店服务范围,提供植保技术服务,组织开展病虫(草)专业化防治服务等工作。(五)强化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一是增强农业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能力,积极推广“市场+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全面提高其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场直接挂钩,推行产销衔接及直供等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扩大优质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规模。三是加强产品质量认证步伐,推行贴标上市,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专销点数量。(六)强化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培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健全质量安全科研、培训体系,组建风险评估队伍。大力开展产地环境、过程控制、药物残留、检测技术、农业机械、风险评估、危害评价等科学研究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物理技术、可追溯技术、高效低毒等农业投入品研发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咨询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六、宣传培训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重点加强镇乡监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管和指导服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支持农业产地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治理技术的推广,深入研究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推广一批简便、快捷、经济、准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和方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七、落实责任、督察与考核(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行政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的事权事项,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对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二)深化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乡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县、镇乡和企业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健全事故报告系统、危害评估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各监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一体化快速反应体系,搞好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切实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附件:关于转发县农工委拟定的2012年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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