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红桥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红桥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红桥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红桥区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红桥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一、“十五”期间个私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十五”期间,我区大力实施非公有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劳动就业、财政税收、丰富人民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经济规模进一步增强。到2005年末,全区个体私营企业注册总户数10962户,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分别达到1842户和9120户,比2000年增加6897户,增长169%,年平均增长21.9%;全区个体私营企业注册总资本金达到18亿元,比2000年增加11.87亿元,增长194%,年平均增长24%;2005年实现增加值35.78亿元,占全区增加值的67.8%。税收贡献进一步加大。2005年实现税收总额2.19亿元,比2000年增加1.52亿元,增长226%,年平均增长26.7%。私营科技企业稳步发展。到2005年末,全区私营科技企业总数已达到642家,技工贸收入完成26亿元,实现税收7200万元。个体商贸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大胡同地区是我区个体工商户的主要聚集地。到2005年末,大胡同地区个体工商户达到7000户,年市场交易额突破102亿元,是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一个比较优势。扩大就业,吸纳下岗职工方面显著。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帮助改制企业解决了“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改制难题。在我区国企改制过程中,共投入了1990万元的民间资本参与改制,8036人得到妥善安置,为全区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应有贡献。到2005年末,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3.5万人,其中安置下岗职工2.2万人,安置失业人员1.3万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主要问题1.经济发展载体总量不足,导致私营企业外迁。“十五”期间我区拆迁面积逐年扩大一大批工业厂房、商业网点被拆除,企业发展载体总量不足。同时,部分企业发展壮大之后,面临场地缺乏的问题,阻碍企业发展,特别是实行属地纳税后,使在区注册在外区经营的企业外迁,削弱了个体经营经济总量。2.私营企业的规模小,规模型企业少,创税水平低。据对1000户私营企业的调查,年纳税10万以上的只有80余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5.76%,但占全区私营企业纳税总额的40.9%。3.个体私营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实现税收与经济总量不成比例。目前全区年实现增加值中生产税占增加值的比重为17.58%,而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税收仅占实现增加值的5.3%。二、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我市深入推进海河综合开发改造的重大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全区经济的比重,统筹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建带动、强三优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一三二一”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改善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环境,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产业引导,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发展质量,增强竞争实力,努力构建以个体私营非公经济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在发展区域经济、促进改革开放、吸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实现新跨越。三、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全区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目标是:总量快速增长,行业重点突出,环境明显优化,整体素质提高,成为适应市场竞争的区域经济的重要力量。(一)总量快速增长至2010年,全区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主要与其经济指标:增加值:90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51%,年均增长20%,税收:6.6亿元,比“十五”末增长200%,年均增长25%。个体私营企业户数:18000户,比“十五”末增长64%,年均增长10%。其中私营企业3000户,比“十五”末增长62%,年均增长10%。个体工商户15000户,比“十五”末增长64%,年均增长10%。注册总资本:40亿元,其中私营企业30亿元,个体工商户10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22%,年均增长17.8%。从业人数:8.5万,比“十五”末增长196%,年均增长24%。(二)行业重点突出“十一五”期间全区个体私营经济逐步由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拓展,经营范围将涵盖服务业、工业制造业、科技研发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拓展餐饮娱乐、中介服务、现代物流的规模,二、三产业比重由现在1:9逐步提升3:7。“十一五”时期,服务也的发展将是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主战场。以发展现代、新兴服务业为重点,以重点基础性和功能性项目为依托,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到2010年逐步建成市场体系比较发达,服务业聚集区和商贸载体布局合理,商贸、商务集散和辐射能力强大、流通格局开放、城市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服务型城区。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是私营经济的重点发展方向。在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要提高私营企业从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比重。重点发展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有后劲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到2010年,全区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200家,其中年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5家,上缴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0家,年技工贸收入实现40亿元,年纳税突破亿元。要引导、培育、支持有经营规模的个体户做大规模,实现公司制的管理体制。(三)环境明显优化进一步改善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环境,消除不利于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创造企业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地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公共职能作用,促进服务环境更加优化。(四)整体素质提高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人化素质、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逐步走向管理规范化,提高个体私营企业投资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支持创业、培育成长、鼓励发展的方向,鼓励和支持私营等非公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先进技术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个体和私营等非公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努力进行资本扩张和产品扩张。鼓励业绩良好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培育著名商标、企业品牌,帮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国门兴办海外企业。四、重点发展领域(一)第三产业重点提升、壮大一个主导行业--商贸流通业,其中重点发展餐饮娱乐住宿服务业;培育、发展四个新兴行业--中介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做优、做强三个现代行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二)第二产业发展第二产业是提高区域个私非公经济质量的重要因素,“十一五”期间发展区域工业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优化发展原则、特色发展原则和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根据区域经济的调整方向,适应私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是:1.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是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节能环保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2.都市工业。主要是:服装、装饰材料、食品、饮料、印刷、家具、工艺美术等。3.建筑业。主要是建筑、装饰、装修等。4.科技工业园、都市工业园的兴建使工业产品的设计、研发、产品展销等工业服务业将为科研专业人员提供发展空间。五、主要措施(一)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环境,打好“服务牌”,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鼓励扶持、服务、维权等方面具体措施的落实力度。积极宣传报道私营企业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业绩。引导和支持区域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做优、做大、做强,营造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良好舆论氛围。以法制规范行为,以服务规范管理,切实为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规划建设载体,搭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发展平台紧紧抓住海河两岸综合开发向上游延伸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向我区倾斜的有利契机,举全区之力加快实施载体建设,不断拓展区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通过拓展民营科技“孵化”载体空间;规划建设科技工业园、都市工业园区;发展专业市场,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建设各类工商设施建设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带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集中力量整合区域资源,重点打造科技工业园、都市工业园、大型商贸设施,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集聚化、集群化发展,实现区域内生产要素资源共项。(三)实施重点扶植,培育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小巨人”企业结合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实施重点企业战略,突出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科技型、效益型、发展型的,提升个私非公重点企业的经营规模,形成区域非公经济的带动力量。引导私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通过吸纳员工入股、外来参股、中外合资、上市融资等多种途径,改变单一的产权结构,建立开放化、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企业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经营管理体制,培植发展一批上规模的“小巨人”企业。(四)引导个私非公企业激发活力,守法诚信,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比例将不断扩大,最终实现构建以个体私营非公经济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履行职能中强化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引导。培育和完善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支持工商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社会团体和机构,为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提供政策投资、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进行观念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区工商联、个体私营协会、工业协会和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政府部门通过这些组织机制,搭建企业和政府之间联系的平台,沟通企业对政府发展经济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进一步增强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聚集能量,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1.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加工贸易、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倡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弘扬照章纳税的企业行为,全力推进税源建设。2.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许可。企业要强化生产、营销、质量等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环保、卫生、劳动保护等责任制度,并保证必要的投入。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必须依法报送统计信息。改进和完善企业的会计、税收、统计等管理制度。3.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完善企业组织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企业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与完善,人才结构和员工素质进一步提升。个体私营企业中的公司制企业比例和上市公司中的私营企业比例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中的家族与专家结合型管理进一步发展,企业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合理和现代;一大批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进入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普通员工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立起有利于个体私营非公企业发展的组织制度。4.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驻区金融单位创新适应非公有制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与驻区金融部门沟通,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瓶颈。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探讨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支持以虹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虹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区科技风险投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和区重点项目贷款的协调。5.形成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机制保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形成以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区经贸委个私科,决策指导--指挥协调--工作联动--督查落实“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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