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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桥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红桥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红桥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2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动“一极两区三廊”区域经济布局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把我区建设成为天津市综合性城市副中心、现代商务商贸都市型产业基地、和谐宜居的文化生态城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科学统筹规划,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全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根据本部门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加强部门法制建设的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健全考核日常评价机制,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考核方式方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推动发展,切实构建行之有效的依法行政考核激励机制。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法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区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四)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年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新法律法规公布后、实施前负责执行的执法部门要组织其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宣传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六)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要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七)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八)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九)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以推动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为出发点,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调节市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为提高政府驾驭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对施行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障碍。(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备案,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重点加强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或影响其合法权益,存在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做好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十一)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发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协调指导作用,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强化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健全审批部门与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十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坚持“三步式”执法方式。规范委托执法和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标准。(十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执法主体,及时调整和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权,明确执法责任,并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人员。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建立完善执法检查、执法服务工作记录制度。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开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严格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十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操作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标志管理,维护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提高行政效能(十五)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报告和通报重大事项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检查和评议。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及时听取、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认真做好“公仆热线”的接待办理工作。(十六)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七)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群众复议,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民主决策的审理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建立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被诉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重大行政案件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构建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七、贯彻落实新条例,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十九)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机制,规范征收程序,对条例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旧城区改建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定等新要求,要认真研究落实,确保条例的正确实施,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服务和指导,保障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措施(二十)强化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依法行政的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单位每年要向区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形成强有力的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二十一)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特别是要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二十二)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使其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要重视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备和交流,激励和调动法制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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