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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强化经济领域信息公开(一)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二)做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加大我区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等减税降费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持续加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力度,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推广应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堵点”问题。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落实)(三)做好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深化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以积极主动的政策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产促局负责落实)二、加大民生热点信息公开(四)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全方位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重点围绕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涉疫舆情,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避免措施不当影响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卫健委负责落实)(五)加强就业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提高政策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组织开展“人社政策进千企入万家”活动,将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信息发布。加大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做好“海河工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促进政策取得实效。(区人社局负责落实)(六)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助力优化公共服务,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融合运用服务热线、网站交流平台、移动客户端、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信息需求。(区卫健委、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七)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做好入学、转学等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对于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我区小学、初中,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结果。我区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每所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持续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负责落实)三、提升政策公开服务质效(八)推进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高质量发布政府公文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进一步完善河东政务网政策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党政联合文件。有序推进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和集中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在河东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九)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快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强化公众参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结果等信息。(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十)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提炼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聚焦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做好解读咨询服务。持续开展“公仆走进直播间”“政务访谈”等系列活动,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四、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十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切实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简易审理程序,推进“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十二)精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十三)规范答复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等问题。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十四)健全完善公开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确保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十五)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以公开促服务,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街道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的有效衔接和协调联动,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实际需求。(区政府办、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五、狠抓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十六)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切实发挥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疑难问题。在重大政策发布时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主动解释疑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政策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增强工作前瞻性,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十七)改进作风提升公开效能。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十八)狠抓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跟进推动落实,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要结合2021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深化巩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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