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运行】关于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区县并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一)明确政府职责。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分解明确政府在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对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区县。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二)落实责任主体。根据部门职能,着重将《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对需要区县着力推进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由多个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第一个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三)强化任务措施。在兼顾一般和重点、当前和长远、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着重从编制实施规划、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做好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中带有约束性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一)约束性指标。对《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完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左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7.3万亩。(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3%。(市林业局牵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市环保局牵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市教委牵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率达到70%。(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累计新建保障性住房44万套。(市国土房管局牵头)(二)重点任务。对《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和项目性质,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1.实施国家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1)加快形成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科学确定产业功能区发展重点,尽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快建设高端产业聚集区,重点发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海洋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区试点,建设科技创新领航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2)加快确立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地位。建设港城分离的交通网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发展海、空、铁、陆多式联运,实现无缝对接。(市交通港口局牵头)建设航运金融服务体系、航运商品交易体系、航运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与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大力发展适合滨海新区特点的现代服务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3)加快提升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功能。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转型。建设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保税期货交割库、免税商店等设施。(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交通港口局牵头)完善大通关体系,加强天津口岸“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电子口岸功能。(市口岸办、市交通港口局牵头)拓展“无水港”布局,推进港口功能、保税功能和口岸功能延伸。(市口岸办、市交通港口局牵头)积极营造国际化的发展环境,提升滨海新区国际化水平,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4)加快建成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生态型住宅,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快建设于家堡金融区、响螺湾商务区,形成现代化高端商务商业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积极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建设和完善官港、北塘等森林公园。改善海河下游河口生态环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市海洋局牵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会首善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5)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进土地征、转、用分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市国土房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牵头)  2.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壮大区县经济实力。(1)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建设小白楼、解放路、南站、文化中心等地区城市主中心和西站地区、天钢柳林地区两个综合性城市副中心。(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海河两岸综合开发,推进新开河、子牙河开发改造。(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将海河两岸和文化中心周边、解放南路地区打造成高端服务业的标志性区域。(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提升一批总部经济聚集区、特色经济街区、创意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打造一批“亿元楼”。(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完善交通、居住、公共服务等各类设施,美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载体功能、文化品位和宜居程度。(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区县经济。大力发展区县工业,全面建成31个示范工业园区。(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加快发展区县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四批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试点任务。100万农民从分散村庄迁入示范小城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11个新城。加快中心镇和一般镇建设。(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每年创建100个以上文明生态村,全市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市农委牵头)(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排水、电网、通信、垃圾收集及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以及文化体育设施水平,积极推动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市农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完善城乡统筹政策。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和实施扩权强镇、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发展高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航空航天产业。重点发展“三机一箭一星一站”,形成航空产业体系和航天产业体系,建设国家级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石油化工产业。建设南港石化产业聚集区,完善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实施中俄东方石化千万吨级炼油、中外合资百万吨级乙烯、南港公用工程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十大成套装备,建设以临港装备制造聚集区为龙头的国家级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做强中高级轿车,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步伐,建设国家级汽车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移动通信、新型元器件、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集成电路、软件、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光电子等领域,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生物医药产业。培育疫苗、干细胞等生物医药新兴行业,加快化学新药研制开发,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壮大医疗器械潜力行业,发展健康产业。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绿色电池、光伏电池、风能、核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建设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和功能材料,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轻工纺织产业。重点发展白色家电、绿色食品、手表及精密加工、自行车、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造纸包装、塑料制品、工艺美术九大领域,加快建设临港粮油产业园和轻纺经济区,打造国家级轻纺工业精品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十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发平台,打造十个军民结合产业化基地,建设国家级国防科技工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合理引导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千亿元的企业集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业。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农村金融、消费金融、航运金融和低碳金融。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设金融特色服务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现代物流业。发展钢铁、煤炭、石化、生物医药等行业专业化物流,做大做强生产资料市场、综合消费品市场以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物流园区。积极扶持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推进物流标准化普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增值业务和互联网业务。(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中介服务业。以会计税务、法律服务、咨询评估、人力资源等行业为重点,打造现代中介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商贸餐饮业。建成津湾广场、泰安道五大院、银河购物中心等高档商业设施。提升改造和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扶持老字号和特色专卖店发展。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旅游业。建设和提升邮轮母港、航母主题公园、中国旅游产业园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打造“近代中国看天津”文化旅游核心品牌和特色旅游项目。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开发旅游新业态。(市旅游局牵头)房地产业。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建设新家园、商业地产和大型公建项目。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政、养老、托幼、医疗、陪护、健身等社区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创意产业。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和工艺时尚设计。打造“商旅文”相融合的创意体验产业链。建设一批创意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展业。建成梅江会展中心二期,提升滨海国际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大型场馆的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发展会展服务机构。办好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展会。(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建设一批高档商务楼宇,打造一批专业特色楼宇。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津设立区域性总部和职能型总部。(市中小企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服务外包业。发展离岸外包,开拓在岸外包市场,壮大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等服务外包基地和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服务外包中介组织建设,打造外包服务平台。(市商务委牵头)推进南开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选择2至3个区县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服务业发展重点指导目录,制定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大型制造业企业的内置服务功能剥离。(市国资委牵头)(3)巩固发展都市型农业。发展优质高效设施农业。稳定粮食生产,积极抓好“菜篮子”工程。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和种养殖业示范园。加快绿色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全市设施农业达到100万亩。(市农委牵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势种业基地。加强动植物细胞工程、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的研究和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农委、市科委牵头)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建设完善市级和区县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农委、市质监局牵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排灌泵站更新改造。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设施。(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农户达到95%左右。(市农委牵头)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生命科学与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等12个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开发。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14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攻克一大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市科委牵头)组织实施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和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牵头)初步建成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聚集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水平海外研发机构。建设10个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12个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支持国家级和市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加强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市科委、市教委牵头)建立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做大做强技术交易市场。(市科委牵头)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建设“创业之家”,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市科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改革试点城市。(市科委牵头)建设“科技之家”等科普基础设施,完善科普教育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城市,实施知识产权倍增计划,加快重大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市知识产权局牵头)(2)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市教委牵头)建成海河教育园区,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大力开展社会职业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市教委牵头)推进“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加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建设天津健康产业园区。加强特色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市教委牵头)抓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建设。(市教委牵头)(3)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78人年。(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4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3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6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0万人。(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农委、市教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负责)5.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1)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深化落实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优化港口布局,建设北港区30万吨级深水航道、南港区5至10万吨级航道以及东疆集装箱码头、南疆专业化码头等项目。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800万标准箱。(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南环铁路扩能改造、南港一线、进港三线、滨石高速公路等集疏港交通建设。(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600万人,货邮吞吐量达到50万吨。(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京津城际机场联络线、地铁2号线机场延伸线、成林道延伸线等配套交通工程。(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津保铁路、京沪高铁、津秦客运专线和塘承、京秦、滨石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50公里,新增铁路营业里程448公里。(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建成京津城际延伸线。建设蓟汕联络线。(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道路网建设,完成外环线东北路段拓圆改造,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安全岛等人行过街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停车设施。(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路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综合信息集成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域的智能化中央管理系统。(市公安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提高到30%。(市交通港口局牵头)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4、7、10号线以及Z1线、Z2线、Z4线、B2线等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30公里。(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西站、于家堡、机场、滨海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一批与轨道交通、长途汽车接驳换乘的枢纽站。(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资源保障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工程及市内配套工程建设。加强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全市供水总能力达到400万吨/日以上,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新城等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深度处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30%。(市水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加大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市水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热电厂、北郊热电厂、北塘热电厂等项目,新增本地装机800至1000万千瓦。实施陈塘庄热电厂搬迁工程,关停第一热电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发展热电联产、燃气和地热等清洁能源供热,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3%,热电联产比重达到4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牵头)积极落实新增天然气资源。建设10亿立方米大港地下储气库、天津港1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加快燃气管网建设。发展燃气汽车。燃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5天,管网年输配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8%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加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集约节约用地,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市国土房管局牵头)(4)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各类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蓟县国家地质公园、青龙湾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快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洼等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大运河综合整治和开发。(市规划局、市水务局牵头)大力植树造林,搞好“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快实施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天津植物园、动物园等一批大型公园绿地,规划建设侯台、南淀等一批风景休憩区。实施“绿色天津”行动计划,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市市容园林委、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引滦、引黄、引江沿线水质保护,整治于桥水库等水源地面源污染。(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污水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提高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市环保局牵头)加强地表水体综合治理,消除城市人口密集区水体黑臭现象。(市水务局牵头)实施中心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脱硫除尘。启动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硝。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天数提高到85%以上。(市环保局牵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市市容园林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控制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推广泰达、子牙、临港、北疆、华明等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成20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控制燃煤总量,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6)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光纤宽带网络、新型无线宽带城域网建设,普及光纤入户,提高宽带网络覆盖率和用户接入带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加快广播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物联网,启动一批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程,建成无线传感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发展完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和云计算服务四大信息平台。推动电子政务网络及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城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和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等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推行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市市容园林委牵头)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面覆盖、整体提升,提高序化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优化城市夜景照明。(市市容园林委牵头)搞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计划。(市市容园林委牵头)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搞好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市规划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6.加强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1)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累计新增就业225万人。(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完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劳动执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市人力社保局牵头)(2)不断增加居民收入。继续实施增加群众收入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提高地方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增强政府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调节能力。(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人力社保局牵头)逐步提高优抚救济人员待遇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增收工作。拓宽农村居民增收空间和渠道。(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定期发布制度。(市人力社保局牵头)(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完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加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4)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三种保障性住房,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等三种补贴,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市国土房管局牵头)(5)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天津医院、胸科医院、环湖医院、中医一附院、中医二附院、医大二附院、医大代谢病医院、三中心医院等。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3.3人、护师3.5人。(市卫生局牵头)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完成海河医院三期、职业病防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儿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扩建滨海新区传染病医院。(市卫生局牵头)(6)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600万人以内。(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牵头)积极探索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外来人口落户政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市公安局牵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市妇联牵头)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扶持政策。加快养老福利机构和社区老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市民政局牵头)(7)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牵头)做好人民信访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信访办牵头)深入开展平安天津建设,完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市应急办牵头)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牵头)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市地震局牵头)提高气象综合观测和气象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成功能比较完备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水平。(市气象局、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牵头)完善城市防洪圈,完成独流减河、蓟运河干流等河道治理,抓好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实施海挡治理工程。加强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抗御火灾能力。(市公安局牵头)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加强市场监管。(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1)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深化“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启动新市民教育工程、职工素质建设创新工程和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请市精神文明办牵头)(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天津文化中心、天津文学馆、天津画院,新建和改扩建群众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民族文化宫、中国大戏院、曹禺话剧院、大天津杂技马戏城等重点文化设施。(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建设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文博事业,建设国家海洋博物馆等项目。(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档案事业,建设一批区县公共档案馆。(市档案局牵头)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重大文化活动。(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成为支柱产业。(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建设国家级滨海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和研究院、中国3D影视创意园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级广告创意园、团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重点项目。(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影视制作、图书发行等政策许可的产业领域。放宽演出市场准入,大力发展民营演出团体和民营经纪机构。(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天津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4)推动文化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和新闻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革。(请市委宣传部牵头)实施重大题材文艺创作工程和津版图书振兴工程。培育发展知名文化品牌。(请市委宣传部并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快体育强市建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办好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2013年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43%以上,市民体质总体达标率达到90%。(市体育局牵头)8.深化改革开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1)深化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全面推行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归并整合。扩大区县审批权限。(市审批办牵头)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开放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市场,积极探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和代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完善预算决策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审计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市国资委牵头)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放宽准入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完善和落实金融、财税、用地等各项扶持政策。推进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和中华民营经济基地建设。(市中小企业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加快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推动设立东北亚银行。建设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和排放权市场等创新型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物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推动各类基金聚集发展。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特定目的公司金融风险评估预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推进水、电、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的联动机制。完善价格监管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2)提高开放水平。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壮大外贸主体,全市拥有外贸经营权企业达到2万家。优化出口结构,支持“三自三高”产品出口,提升加工贸易层次,出口新兴市场比重提高到35%,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到50%。做强进口贸易,打造汽车、铁矿砂、食用植物油、木材、棉花五大商品进口集散中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300亿美元。扩大服务贸易,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园区建设,培育外包产业集群,全市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比2010年翻两番。(市商务委牵头)拓展利用外资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大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工作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在津设立研发中心。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的外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800亿美元。(市商务委牵头)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推进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境外经贸合作载体建设,境外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水平,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营业额五年累计超过100亿美元。培育跨国经营市场主体,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培育一批集金融、贸易、科技、生产为一体的本土大型跨国公司。(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与部院校合作,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津设立专业研究机构。(市科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国内招商引资,国内招商引资年均增长15%,引进国内500强优势企业累计达到200家。(市合作交流办牵头)扩大区域合作交流,推动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的区域合作。全力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市合作交流办、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规划实施。加强规划衔接。组织编制和实施好市重点专项规划。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配合。实施好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区县规划与全市规划衔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规划考评。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将主要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以及各区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发挥年度计划落实总体规划的作用,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年度计划中。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统计工作。每年定期公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负责)加强规划实施监测。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按年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反馈。对《纲要》和市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区县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落实。约束性指标责任部门要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大局观念,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每年2月底前将所负责的目标任务上年进展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纲要 分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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