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不断提升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明确部门职责,自2012年4月1日起,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如下责任分工:一、城区内道路。路面(不包括路面清扫)、桥梁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公路附属设施养管工作由县市容园林委负责;排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包括路面井盖)由县水务局负责;路灯管理工作由县路灯管理所负责。二、邦喜公路(城区段)。该路段东至渔阳镇七里峰村、西至津蓟高速(蓟州收费站出口环岛),全长8.35公里(包括人民东大街、人民西大街)。路面(不包括路面清扫)、桥梁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公路附属设施养管工作由县市容园林委负责;排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包括路面井盖)由县水务局负责;路灯管理工作由县路灯管理所负责。三、津围公路(城区段)。该路段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全长3.8公里。路面(不包括路面清扫)、桥梁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公路附属设施养管工作由县市容园林委负责;排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包括路面井盖)由县水务局负责;路灯管理工作由县路灯管理所负责。四、中昌南大道。该路段南至蓟州立交桥、北至南环路,全长4.3公里。其中:蓟州立交桥至大秦铁路段,长2.5公里,路面(包括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桥梁养护、路政管理工作以及泵站、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公路附属设施的养管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大秦铁路至南环路段,长1.8公里,路面(不包括路面清扫)、桥梁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公路附属设施养管工作由县市容园林委负责。整条道路排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包括路面井盖)由县水务局负责,路灯管理工作由县路灯管理所负责。五、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燕山东大街、燕山西大街、盘山大道、盘山南路、艺苑路(暂定名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南侧道路)、盘山引道(暂定名蓟平高速盘山收费站出口至盘山风景名胜区)。按城区内道路进行管理。蓟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