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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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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3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津政发〔2010〕44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教师承担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大职责,肩负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使命。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构建人力资源强县的紧迫任务。建设人力资源强县,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当前,我县教师队伍还存在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师资储备不足,持续发展无后劲,原专本学历人员比例低,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亟待提高,结构性(学科)矛盾突出,师资配置不够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尚需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县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是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的必然要求。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教师肩负着培养创新人才和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全县改革创新的多重任务,是建设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的主力军。各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类学校要为广大教师搭建终身学习的平台,创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广大教师要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增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构建中等规模现代化旅游城市奠定基础。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四)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明确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把育人作为教师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师为本,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穿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我县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快速发展,均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不断提升高中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知识和技能并重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建设。到2015年,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现师德素养显著增强,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备,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教师地位和待遇显著提高。(五)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主线,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思路。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本、结构优化、素质提升,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教师教育规律和教师专业化成长规律,为每一位教师提供发展和成长的平台。坚持普遍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与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相结合,坚持开发整合教师资源与凝聚拔尖创新人才相结合,坚持深化改革培养培训制度与不断创新教师管理机制相结合,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三、强化师德建设,大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定期开展教师评先评优活动,树立师德典型,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崇尚师德,无私奉献、敬业爱生、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要勤恳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不侮辱、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廉洁从教,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八)进一步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师德不良登记制度,实行师德表现警示制,对师德表现不良的教师,进行警示谈话并记入教师成长档案。对警示谈话后改观不明显的,采取停课反省甚至待岗学习等形式进行再教育。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大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的处理力度,对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九)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带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研究成果引入培训课程,使培训课程和内容更加符合各类学校需求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掌握教学常规,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以科研为先导,对班主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对班主任队伍建设和优秀班主任成长等问题进行课题攻关,深入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提高班主任专业水平。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班主任。3.构建教师全员培训体系。以师德、师能、人文素养发展为主导,采取校本研修、集中封闭式培训、院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在“十二五”期间,保障每位教师每两年参加一次不少于一周的脱产集中培训。4.依托“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和建设一支有独特的办学理念、业务精通、善于管理、实绩卓著、勇于改革创新的名校长队伍;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思想先进、学识渊博、业务精湛、有较高知名度的研究型、专家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在“十二五”期间,分批次培养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名校长10名、名教师100名、骨干教师1000名,带动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5.切实推进校本研修工作。创新培训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以校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建立教师校本培训考核检查制度,结合各校实际制定校本研修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学校在承担校本培训中的责任,使校本研修工作的实施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6.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学校教师学历和专业水平提升计划,鼓励和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初中教师参加第二专业学历进修,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本科学历进修,增加必要的知识储备,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扩宽进修途径,引导和鼓励教师参加对口专业学历进修。到2015年,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学历,其中6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初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15%;中等职业学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15%。7.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培训。以实施快乐启蒙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0年至2013年,实施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保教能力和水平。实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十二五”期间,分批次培养35名骨干园长和200名骨干教师。8.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着力建设一支理解关爱学生、知识与技能并重、体系完备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实现残障学生学有所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全员培训。实施特殊教育骨干校长和教师培训项目,培养1名骨干校长和5名骨干教师,带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9.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制度,加快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十二五”期间,培养5名“双师型”职业教育名师。到2015年,我县“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十)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力度。贯彻《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的一项依据。五、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十一)建立教师准入和新教师补充机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新招聘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自然减员情况,建立逐年适量补充教师的机制,保障教师队伍持续发展。坚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竞聘制度。新教师补充要优先用于紧缺学科,优先用于农村边远和薄弱学校。(十二)建立和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均衡镇乡间、学校间师资配置,提高薄弱学校特别是边远学校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等,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十三)完善教师队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准确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逐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激发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专业发展。六、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保障(十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宣传、教育、财政、人力社保、编制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我县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十五)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财政部门要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人力社保部门要在人才引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编制部门要不断加强各类学校编制管理。(十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中小学要按照年度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教育经费增长,教师队伍建设经费要逐年增长。(十七)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我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进一步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学校分配政策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十八)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制度。实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对各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蓟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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