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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十项工作的通知2007-10-29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十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全市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蓟县实际,确定今明两年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十项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特色品牌农业,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民营经济,培植稳定的致富产业。推进扶持农村低收入群体致富“三个一”(帮助建一个种养单元、帮助取得一个职业技术证书或帮助安排一个就业岗位)工程,年内完成1500户。加快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健全城镇职工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发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例。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10%以上。责任单位:农经委、工经委、商务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分局、监察局二、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努力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和劳动力的广泛就业,年新增就业3500人以上。继续落实军转人员及家属、十年以上转业士官安置政策,确保妥善安置。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使80%以上的特殊困难群体、100%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到2008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三、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年收入在3960元以下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重病、重残、老年人及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重点救助,对重点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达到年人均2000元和4000元标准。进一步落实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稳步实施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部分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有关待遇。做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粮煤补贴等资金审核发放,实施项目扶持发展规划。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按有关政策逐步研究解决低收入人员住房困难。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实现乡镇和主要景区公交贯通。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山区群众饮水难问题。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对育龄群众提供基本生殖健康服务,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实行一次性救助。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委局包村、包户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扶贫济困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规国局、房管局、人口计生委、农经委、库区办、交通局、水务局、残联、老龄委、社会保险分中心、财政局四、加快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家庭困难学生课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年内完成山区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学生住宿要求。落实好山区小学公共交通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解决好山区学生上学困难问题。不断加大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非义务教育投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五、切实搞好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疗消费负担。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时调整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标准,扩大群众受益面,实现应参尽参目标。在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卫生局、物价局、食药监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六、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县级服务中心、乡镇级分中心及50%行政村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务。发展各类群众文化组织,积极筹建蓟县文联,支持民间文化团体、地方剧种发展。广泛开展广场文化和社区文化活动,重点办好重大节庆文化活动,不断推出文化产业新产品。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蓟县体育总会和武术、太极、柔力、骑游等单项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群众整体健康水平。责任单位:文化局、体育局、财政局七、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建设标准,加强各类市场管理,创造良好购物环境。千方百计扩大肉类、蔬菜、禽蛋、牛奶、水产品等主要副食品市场货源,丰富人民群众菜篮子。完善粮食、主要副食品应急储备制度,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严格稳定物价,控制调价项目,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搭车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委、农经委、畜牧局、农业局、水产局、粮食局、物价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八、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强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监测监管,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开展对农村超市、集贸市场、饭店、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加大对零售药店、社区门诊、乡医诊所等基层单位以及存在质量隐患药品的查处力度,取缔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商务委、农经委、农业局、水产局、畜牧局、林业局、粮食局、食药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局、卫生局、九、扎实推进平安蓟县建设。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延伸信访“一周清”制度到部门、到乡镇,着力排查调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等非正常访。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严打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加强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公安分局、安监局、司法局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发挥居(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物业站、业主委员会作用,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筹建老年大学,落实老年人优待办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设立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完善各项活动设施,丰富妇女儿童生活。关心老干部生活,办好老年公寓,改造老干部活动中心,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广计划生育“三联”机制建设成果,提高军地共建水平。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救助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人武部、妇联、公安分局、司法局、老龄委、文昌街道办、文化局、广电局、有关乡镇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等旅游城市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民计民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为和谐蓟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蓟县改善民计民生十项工作任务分解表》蓟县人民政府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十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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