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蓟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2008-07-29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9日 政策文号:蓟政发[2008]14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成立蓟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监察局和市工商业联合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维护我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蓟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受理民营企业对政务环境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问题的反映和投诉;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调查民营企业投诉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受理投诉情况;配合县有关部门组织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定期分析民营企业所反映的在执行法规、政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改进工作、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服务中心人员组成: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董晓华兼任服务中心主任,县工商联驻会副主席张华兼任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监察局、县工商业联合会抽调,具体负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县工商业联合会。 蓟县人民政府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关于成立蓟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doc

天津蓟州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天津蓟州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蓟州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