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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南开区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编制2020年南开区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各预算单位:为做好我区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南开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南开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强化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一)科学编制年初预算,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部门预算中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应统筹考虑事业基金、转移支付资金、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等各类资金,科学合理预计,充分考虑各类资金和2020年度资金需求,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将各类资金统筹编入预算中。(二)严格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经费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彻底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固化格局,严格遵循“四保一留一砍”(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留足偿债资金,砍掉一般性基建支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从零开始、分轻重缓急编报项目支出预算,从严管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三公”经费一律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政策性支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三)完善部门预算项目编制,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完善我区预算项目库管理,严格项目预算申报要求,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执行中申请追加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各部门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编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周期和资金拨付计划、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项目要完成前期审核论证、履行部门“三重一大”程序等,确保具备可执行性,预算批复后即可实施。改进项目资金安排方式,根据财力状况和资金需求,实行“一次确定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方式。各部门要科学测算分年度资金需求,据实申报年度预算,确保当年预算执行完毕。(四)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盘活变现存量资产。进一步开源挖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对于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备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出租出售等措施盘活;其他国有资源或资产继续依法依规处置。上述所得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继续清理和盘活政府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预算资金,应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部门事业基金结存较多的,应优先使用事业基金安排支出,对于消化较慢的,区财政将按一定比例调减部门预算。(五)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硬化绩效责任约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突出绩效导向,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快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动态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将部门支出绩效、预算执行进度、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审计检查披露问题等情况,与部门预算安排适当挂钩,对绩效不佳、进度偏慢、问题较多的项目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六)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增强预算严肃性。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开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加强我区财政资金管理。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年度预算经区人大审议批准后,除遇国家政策变化或突发性、应急性等特殊情况外,不予办理预算追加。加强对支出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考虑当前财力和长远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一律不得出台实施;凡是脱离实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认真落实《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经本级预算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强化预算公开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及时、内容详实、形式规范、信息完整。(八)强化债务风险管控,积极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依法合规落实各项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进一步做好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属事责任,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多渠道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年度化债方案落实到位。健全债务风险监控机制,深化大数据分析利用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三、编制方法和有关要求(一)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1.部门收支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中的各项收支以及基础数据要准确、全面,将“三保”支出放在首位,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1)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方法编制,其中人员经费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据实编制,公用经费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资产和公用定额标准编制。各预算单位填报基础信息情况,以8月31日的时点数为准,对于8月31日以后由于人员变动和正常晋职晋级等因素引起的人员支出经费变化,转年按规定时间要求汇总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报财政局审批,办理预算调整。(2)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并明确实施内容、绩效目标、资金需求、轻重缓急顺序等。今年新增项目分类,将项目分为低保救助优抚及特困保障类、中央市级文件规定类、市级绩效考核项目类、城市管理建设类、公安消防及维稳类、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业务类、社区建设类共七类。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单位需要选择对应的项目分类。各预算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纳入备选项目库,将备选项目汇总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签字并盖章报送区财政局备案。2.“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各部门要单独编报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继续严控和压减“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的口径编列。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部门编制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时,涉及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需要在部门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对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的项目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所需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编入政府采购预算。4.时间安排。2020年南开区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的程序。“一上”阶段:10月15日前,各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报送基础信息库及证明材料;10月22日前,各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向财政报送备选项目支出预算。“一下”阶段:财政局制定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确定项目支出轻重缓急顺序,对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于11月中旬前向预算单位下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二上”阶段: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各预算单位修订部门预算草案,细化项目预算和用途,在11月20日前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审定,于区人代会召开前30日,随同政府预算草案一并报送区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二下”阶段: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区人代会审议批准预算后,区财政局在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在区财政局批复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在财政批复预算后20日内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南开区财政局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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