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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南政务政发〔2021〕1号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规范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依据国家及市、区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务服务办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全体行政、事业编在编人员(以下统称为干部职工)。二、工作时间9:00—17:00三、考勤规定为便于统计干部职工考勤,全体人员每天在考勤机上签到两次,分别是上午9:00前和下午17:00后。考勤机记录将作为科室统计月考勤的重要依据。四、假期规定(一)年休假经领导批准可以按下列档次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15天。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2、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干部职工,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办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请事假年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年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年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年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休假后请病假或事假,全年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另:休哺乳假的职工,如哺乳假超过当年未休假天数,不再享受干休假,如果跨年则分别计算。4、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职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5、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病假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工成疾,并按层级获得批准的实际病休时间的假期。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需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并出具病假(诊断)证明书。病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病假时间要连续计算。职工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遵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和市人社局、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40号)》执行。(三)事假非由本人处理不可的,由本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休事假,原则上全年不超过15天。(四)婚假、产假(陪护假)按照国家及本市最新出台政策执行。(五)哺乳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六)丧假丧假一般为三天。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假;职工在外地居住的直系亲属及公婆、岳父母死亡需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可以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七)探亲假父母在外地生活的未婚职工,工作满一年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如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生活父母的每4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遇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一年内全部休假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职工探望配偶(配偶户籍不在本地)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如遇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一年内全部休假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1、上述假期指与亲人团聚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2、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3、探亲假和路程假内的工资照发。4、见习期不能享受探亲假。五、请销假规定(一)请假批准权限1、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本人填写《政务办干部职工离(岗/津)审批报备表》(以下简称《报备表》),经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及负责人)批准,科长本人由分管领导审批;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填写《报备表》,经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及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科长本人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的,本人填写《报备表》,经科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科长及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批。凡离津人员,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报备表》要详细填写所赴地区、请假时间(离/返)、理由及请假类别等具体内容。2、处级干部请假、离岗离津事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执行。3、所有干部职工无论何时、因何种原因离(岗/津)请假半天及以上,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并在行政办公室报备。(二)请销假手续1、请假的干部职工应提前填写《政务办干部职工离(岗/津)审批报备表》,按权限报批,没有请假或请销假手续造假的视为旷工。2、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报备,并在上班后三天内补齐请假手续。3、请假人员按照层级做好销假。六、考勤管理各科室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每月3日前汇总本科室上月考勤情况,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后附材料一并交由行政办公室存查。办行政办公室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办行政办公室须在每月5日前将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汇总报分管领导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对请假情况进行公示。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废止。附件:《政务办干部职工离(岗/津)审批报备表》2020年12月21日附件:政务服务办干部职工离(岗/津)审批报备表年月日编号:姓名科室职务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类型目的地随行人员行程安排本科室意见签字: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主要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紧急联系人及电话:销假时间销假审批签字:年月日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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