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区产业园区

天津河东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河东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东区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  由区环保局拟定的《河东区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已经河东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河东区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为加快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全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的要求,依据《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14号)《天津市2017年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气分指函〔2017〕044号)《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71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定额补助验收要求的函》(津环保便函〔2017〕406号)《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有关工作要求的函》(津环保气函〔2018〕92号)及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河东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鹏志 霍伟钢  成员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责任分工  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具体推动落实工作。  区建委、区环保局:负责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组织协调并制定燃气锅炉改造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改造补助资金筹集和拨付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审批工作,制定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相关技术规程、标准、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并定期调度。2018年3月底前完成燃气锅炉改造企业名单填报、建立台账,制定实施方案,每月15日和3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调度会。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任务,达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求。(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项目实施单位)  2.推动燃气锅炉改造。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督促改造企业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招投标方式应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责任单位: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实施单位)  3.改造项目验收审核。组织项目的验收,根据企业申请及时启动验收和财政补贴申请程序。(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建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项目实施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改造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2.区环保局协助市环保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环保局负责与项目单位签订定额补助项目合同,对于违约、违规项目,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视情况对限期整改不能完成的下达项目的撤项文件。  3.低氮改造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报道开展氮氧化物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作用和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效,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推动氮氧化物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附件:河东区2018年供热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单位名单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