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区产业园区

天津河东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河东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办...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由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11月4日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意见区市容园林委为加强河东区城市管理工作,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建设美丽河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的新期待,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的外在形象和内在品质,增强城市管理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效能,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津政办发〔2013〕6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和“以奖代补”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高效能管理,建设美丽河东和整洁城区的目标,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界定的河东区城市管理责任区划和各街道行政区划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部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开考核与巡查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的定性定量考核,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管理城市的作用及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使得每寸土地都有人管、每件设施都管好、每个细节都管到位,努力实现美化、绿化、净化、细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环境支撑,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二、组织管理(一)设立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刘道刚副组长:赵霞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法制办、区文明办、天津站区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区环卫局、公安河东分局、工商河东分局、规划河东分局、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二)领导小组下设河东区城市管理考核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区考核办),负责区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制定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区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逐级实施考核,负责与市考核办进行日常工作对接,做好我区的日常巡查、抽查、联查及互查等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资金和绩效考核资金的审核、划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区级平台的指挥、监控和案件的受理、任务派遣、落实整改的反馈、案件核查、结案汇总、存档等工作;负责各单位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的日常监督考核;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检查考核结果的公示。三、考核对象(一)区市容园林委、区环卫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天津站区办、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区建委、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公安河东分局、工商河东分局等直接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未下放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四、考核形式按照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业务考核、专项考核和绩效考核,通过市、区每日巡查、每周抽查、每月联查、每季民意调查、社会监督等方法,实施“上考下”、“下考上”、“相互考”等方式,实现管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监督的全覆盖。城市管理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日常巡查占25%,每周抽查占25%,每月联查占30%,群众监督和民意调查占20%。城市管理考核成绩作为“以奖代补”依据。增加对市、区领导及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批转的城市管理问题办理情况的考核分值,未及时办理的,对应的考核项目成绩为零。五、考核内容市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管理、道路交通、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网格化责任落实、数字化监督指挥、建设和拆迁施工、社区环境、信访投诉办理、社区物业管理15项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其它事项等方面的维护、监督管理。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如下:(一)区市容园林委:按照区划属地管理原则,对河东区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城市照明负专责。(二)区综合执法局:对全区市容环境秩序执法管理负总责。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建立本系统监督考核机制,对履行相对集中处罚权规定的有碍市容环境秩序的部件、事件类问题实施监督管理。(三)区环卫局: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本系统监督考核机制,管理、指导、监察全区环境卫生扫保作业质量和环卫设施管理达标。(四)天津站区办: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39号《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天津站区划范围的管理负总责。(五)区市政局:对区管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区管城市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负总责。负责市管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督管理。(六)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对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总责。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和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七)区建委:对施工工地运输撒漏、工地围挡等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八)区房管局:对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监督指导,对住宅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等危害房屋安全的执法管理、居民区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扬尘管理。(九)区民政局:对全区社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丧葬祭奠方面的监督管理。(十)公安河东分局:养犬管理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十一)工商河东分局:对利用住宅门、窗、庭院从事无须行政许可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十二)各街道办事处:对街域城市管理工作的目标监督落实和社区环境负总责。 六、城市管理“以奖代补”“以奖代补”资金是市、区政府为增强中心城区发展活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激发各部门管理城市的积极性而设立的,市区财政专门安排用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项资金。采取考核成绩与“以奖代补”挂钩,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经费不足及重点难点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区街政府管理城市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以奖代补”资金依据业务考核、专项考核和绩效考核成绩予以补贴。(一)业务考核经费分为两类,即基本运行经费和考核经费。基本运行经费根据市里专业条口确认的基数,主要用于环卫、园林、市政、执法、各街道等日常养护管理作业支出的补贴。考核经费主要用于对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考核成绩为依据分四个级次拨付。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的,按补贴基数的90%补贴;85分至89分的,按80%补贴;80分至84分的,按75%补贴;75分至79分的,按65%补贴;74分以下的,按50%补贴。(二)专项考核资金由区市容园林委(区考核办)依据市相关部门要求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完善管理设施、清融雪、节日环境布置、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小广告及应急处置等专项支出,采取一次性办法予以补贴。(三)绩效考核主要对承担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城市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数字化平台运行、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区域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应急保障等进行综合评估。年终,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补贴。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上的,按照市考核办拨付我区绩效考核补贴资金视情况按档次补贴,79分以下的,不予补贴。同时为鼓励先进,对市各项专业考核达到前2名,且当月本区考核总成绩全市前三名,给予相关单位一次性资金奖励。当月专业考核最后一名,且当月考核总成绩全市排名最后的,扣拨相关单位相应的考核资金。奖励和扣拨资金数额为该单位当月“以奖代补”考核资金的三分之一。(四)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应将以奖代补配比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实行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时配比。并力争每年一次性配比到位,争取绩效考核资金100万的奖励。(五)资金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具体制定本单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规范资金审批流程,严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对挤占、挪用资金的,经市区审计部门审计后,从下一年度“以奖代补”资金中予以扣除。区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以奖代补”资金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并把“以奖代补”资金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七、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问责追究(一)对反复整改仍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和重要工作经分管区长批示后,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切实提高办结率,提高我区的考核成绩。(二)对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在80分以下的部门,除写出书面报告外,由分管区长约其部门主要领导谈话,连续三个月在75分以下的部门,由区长约其部门主要领导谈话,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6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