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15年河东...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2015年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4月24日 2015年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区食安办 为巩固和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的稳定向好,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照《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厉”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2015年全市“改革统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改善民生,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坚持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主动参与对自身负责的原则,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为契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5210”工程建设的相关项目标和任务,深化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完善诚信体系与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检等多种监管措施并举,确保全区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依法落实区食安委、区食安办、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食品生产安全问题;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完善我区食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机制建设,加强街道监管站和社区监控点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网底作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食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守住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分解目标 (一)食品生产监管 1.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 2.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初审受理100%现场实地核审。将市市场委对获证企业的证前抽查、证后复审与年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持续保持生产条件能力。 3.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依法及时后处理率达到100%。 4.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5.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食品流通监管 1.严格落实经营者网格化监管制度,巡查覆盖率达100%。 2.完善快速检测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速检任务完成率100%。 3.坚持统筹安排、依法实施,抽样检验任务完成率100%。 4.夯实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落实市级管理示范店的推荐工作,巩固提高已命名区 级示范店管理质量。 5.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添加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查处率100%。 6.完善局、所、社区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效果。 7.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三)餐饮服务监管 1.全面落实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度,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年监督覆盖率达100%。 2.严格执行许可审批程序和标准,餐饮许可复查合格达标率达100%。 3.继续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年终餐饮食品安全动态监督公示率达100%。 4.严格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台账建档率达100%。 5.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 6.规范食品现制现售经营摊贩管理,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 7.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行为,餐饮单位与监督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8.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处置率达100%。 9.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稽查、考核,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100%。 四、监管措施 (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坚持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服务全职能、维权全过程的工作模式,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全程无缝隙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力度,消除监管死角,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1.生产环节 (1)抽检计划①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任务。②针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测。全年计划完成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各1次,共计18批次。 (2)监管措施。①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和保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②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初审受理工作中在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同时,对(申)换证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继续实施100%现场实地核审。将上级机关对获证企业的证前抽查、证后复审与年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持续保持生产条件能力。③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依法及时后处理率100%。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完善并遵守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记录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遵守《实行食品企业停产报备制度的具体措施》规定。④从风险的信息收集、排查、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完善辖区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加大辖区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地性地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建立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定期提示制度,将对企业的监管情况及该类食品的风险信息按期汇总并提示企业,督促企业及时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⑤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坚持以“查原料库、查成品库、查实验室、查生产环境、查实物质量、查添加剂使用、查废品处理”为重点的“七必查”日常巡查。将酒类、速冻食品、蜂产品生产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在对白酒企业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检查频次。在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企业食品生产过程可追溯。⑥利用《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录入监管数据,加大对系统食品风险评价信息的分析应用,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针对性。逐步变事后被动应急为事前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⑦继续围绕“食品安全大家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⑧开展被注销许可企业“回头查”行动,采取不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的“飞行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托市、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督。加强暗查暗访,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⑨深化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工作。在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要求组织对企业负责人40小时培训的同时,围绕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四提升”活动(即监测能力、员工素质、追溯能力、生产条件),进一步全面推进对企业的全员化培训,着重加强对新获证企业、小型企业基层班组长、生产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通过树立优秀企业典型,组织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观摩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 2.流通环节 (1)抽检计划 ①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计划任务。全年计划完成20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一是根据季节性特点开展普通食品常规抽样检验,即:一季度以节日食品为重点,完成3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二季度以儿童食品为重点,完成4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三季度以夏季食品为重点,完成4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四季度以冬季食品为重点,完成4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二是根据上级机关部署、媒体曝光、风险评估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跟踪再检测等情况,完成2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机关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抽检任务,完成20个批次食品抽样检验任务;。 ②针对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量大,风险度较高且投诉举报又比较集中的食品品种,开展问题食品10个批次飞行检测。 ③快速检测安排全年计划完成400个批次食用农产品(食品)的快速检测任务。 (2)监管措施 ①坚持“抓源头,查流转,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以“十查十看”为重点内容,围绕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日常监管检查的措施、内容和重点,做到对责任网格内食品经营者底数清、监管实、效果好。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停售销毁留有记录的档案管理,推动经营者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全过程管理。 ②加强宣传培训,对内提高监管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对外增强食品经营者经营自律、守法诚信自觉性;通过开展“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强化社会宣传。 ③突出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国家法定重大节日、春秋季开学以及夏季等重点时间段,儿童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节日性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扎实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 ④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五无”食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移送食品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⑤按照上级机关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辖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措施。 ⑥突出节日期间消费较集中的食品,突出以消费者关注度高、反映集中的食品,突出外埠进津食品,突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⑦开展区级管理示范店复查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对不再符合区级管理示范店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其管理示范店称号。夯实管理示范店建设,巩固提升管理示范店建设水平。 ⑧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委相关文件通知的具体要求,依托辖区食品安全三级责任网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隐匿问题,定期分析评估,为专项执法摸清情况、找准对象,建立辖区风险点监管的长效机制。 3.餐饮服务环节 (1)抽检计划 ①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计划任务。 ②针对辖区餐饮服务业内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全年计划监督抽检6个品种,210件样品;由餐饮单位自制高风险食品、主要食品原料和餐饮具三个部分组成;重点检测微生物指标、煎炸油、亚硝酸盐、瘦肉精、掺假肉等指标。 (2)监管措施。 ①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周边、背街里巷和商业聚集区周边的餐饮单位为重点监管区域;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重大活动接待场所的餐饮食品经营场所为重点监管场所;以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畜禽及其制品、豆制品、冷荤菜和自制饮料等食品为重点监控食品品种;以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库存食品质量、冷荤菜加工、烹饪加工过程、生熟食品分开、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污染设施、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环节的监管为重点监管环节,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②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继续强化宣传,提升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提升群众选择意识和社会效果;全面落实放心餐馆建设目标,加快形成科学持久监管机制,以放心餐馆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餐饮监管任务。积极打造优秀笑脸一条街,全面提升“优秀”“良好”比例。在“放心餐馆”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交流活动,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③继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监督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对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时段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实施重点监管;对婚宴、集体会餐活动等大型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监管,继续实行百人以上就餐备案和留样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在夏秋季、节假日、开学、中、高考期间,适时发布预防食物中毒警示公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 ④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的落实,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菜品配料表公示备案制度,针对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问题。在布局和流程上加以限制,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顺序予以布局,接触生食、半成品、熟食的工具、设备、容器进行标识,严禁混用。 ⑤落实全市联动、区间联合、全员参与、全程监督和现场快速检测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完成上级单位部署的保障工作任务,强化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加强日常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合理安排重点品种和重点指标的检测,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⑥创新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履职情况有痕迹;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推手,针对餐饮服务存在的卫生条件差、无证餐饮食品突出等问题,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依法有效处置。 ⑦强化对一线监管人员餐饮食品安全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实训,充分发挥实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调查、会分析、能写作的综合性一线监管队伍。 ⑧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餐饮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较为科学的餐饮食品安全信用和较为完善的服务系统,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信用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建设。 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应急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防止群体食物中毒的发生。 (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计生部门负责) 加强区疾控机构实验检测能力,推进市、区一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我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的开展。 (三)三项放心工程建设。(商务部门负责)抓好放心食品工程建设,深入提升放心豆芽菜、放心面粉、放心馒头工程建设质量。积极推进我区放心豆芽菜、放心面粉、放心馒头网点建设。 (四)街道、社区食品安全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负责本行政街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站、社区食品安全监控点和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及时报送信息。开展街域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街域食品安全巡视,协助执法监督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五、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按照信息发布权限及时发布辖区食品监管动态及相关信息。根据市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做好我区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本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监管责任、监管措施和进度安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监管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区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于2015年6月底前和12月中旬,对区食品安全相关责任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执行情况、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业绩绩效考评总成绩。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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