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政策文号: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设立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党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区国资委现已正式成立,为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区政府同意启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专用章”印章。同时原“天津市河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废止并统一上缴区政府集中销毁。特此通知。印章印    章 201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天津河东区产业园区

天津河东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河东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