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河东区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13年6月6日河东区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天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进行依法行政考核。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做到考核项目件件有落实,特制定河东区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请各责任部门认真执行。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我们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做好工作,主动与市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征求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本部门依法行政任务。各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 全区各部门要对照市政府《2013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区县人民政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协作,确保本部门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中期推动会,听取各责任部门进度汇报,查找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各分管区长对各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督促检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协调与信息反馈工作。 各责任部门应于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所承担的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并将工作总结、制度及相关材料交区法制办。区法制办应于2013年12月15日前,形成河东区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汇总材料,材料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书面呈报市政府。2013年6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