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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河东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区教育局拟定的《河东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河东区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 区教育局2010年,河东区制定并实施了《河东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东党办〔2010〕80号)。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区域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壮大,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办学水平和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富有特色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取得预期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学前教育成果,全面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依据《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和河东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体现公益、普惠为宗旨,以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保教质量,着力促进各类型园所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更加充分,办园行为更加规范,师资力量显著增强,保教水平显著提高。——多种形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底,接收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引进和培植优质民办园,力争设立民办一、二类幼儿园4-6所,支持社会力量办好民办教育服务点,努力满足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力争达到96%。——全面普及社区早期教育。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5%,专业合格率达到90%。三、主要措施(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幼儿入园需求。1.科学制定规划,均衡配置资源完善规划。根据我区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流动人口变化趋势,按照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完善河东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规划。按照街区的分布及控规要求,通过城区开发、改造以及配套幼儿园建设、接收,逐步完善各个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优化布局。2013-2015年重点缓解城区交界处人口密集区域内儿童入园压力。2.多种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积极接收小区配套。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配套小区幼儿园按时保质建设完毕。2013-2015年拟接收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3所,增加学位数720个。扶植社会力量办园。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个人和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举办幼儿园。力争到2015年我区设立民办一、二类幼儿园4-6所,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奖励政策。街道支持并做好民办学前服务点的注册登记等工作。推进社区早期教育。构建政府统筹协调,以社区为依托,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继续发挥每个街道依托国办幼儿园或者社区资源设立的早期教育中心作用,为0—3岁婴幼儿的家长和看护人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实现早期教育全覆盖。(二)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实施科学保教,形成“以幼儿为本”的教育模式和科学健康的教育环境,整体提升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1.全面贯彻落实《指南》精神,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切实将《指南》的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行为;推进家园合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促进家长教育观念转变,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教贯彻落实《天津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倡导以幼儿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活动,实施科学保教教育。认真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做好幼小双向衔接工作的十项规定》,积极推进幼儿园和小学教育的科学双向衔接,探索“幼小衔接”的有效策略,为幼儿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3.深化课程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建立覆盖全区各类幼儿园的教研网络,定期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教育实践经验;健全园本教研制度,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实践和行动研究,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和教研活动,交流体会,分享经验,反思实践,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深化幼儿园特色研究,促进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园长和品牌幼儿园。4.完善管理网络,促进园所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示范园带动一级园,一级园帮扶各类型园”的层级管理机制。加强以河东一幼、二幼两所首批示范园为龙头,国办园、各类型园分别为成员的协作体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办园、各类型园“一对一”帮扶机制。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开展协作组活动、各类型园互学互促活动以及依托于“一对一”手拉手帮扶开展的薄弱园所的监管和指导,实现区域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各类型园所均衡发展。(三)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加大对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做好教师队伍数量、结构的调整,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为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提升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1.保障师资来源采取逐年增加幼儿教师引进数量,逐步扩大学前专业招聘数量,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方式,做好学前教师配备工作。采用与重点师范院校定期联系的方式,了解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情况,为公开招聘做准备。招录部分音乐、美术等专业毕业生,补充到学前教师岗位。建设一支稳定的专、兼职社区早教指导人员队伍。2.完善准入制度全面推进保教人员资质达标工作。新招录的大学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学前教师资格。新招录学前教育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与技能。见习期教师参加120学时在岗培训,提高岗位能力,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5%,专业合格率达到90%。到2015年底,各类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炊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指导并规范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聘用。园所与招聘的各岗位教职工签订符合劳动用工制度规范要求的聘任合同,以满足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等诸方面的工作需要。3.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幼儿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培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制度等方面改进和创新,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长期系统工程,深化区内“爱与责任”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先进师德典型的推广宣传。强化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事件的发生。提升专业水平,打造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水平。继续做好幼儿教师第五周期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学前教师提升学历层次,进一步完善学费奖励制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第五周期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园长、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梯队培养机制。发挥教学园长专业优势,组建领域研究和游戏指导团队,打造一支专业理论层次高、专业能力精良、指导能力强的专业团队。扎实推进河东区未来学科名师培养工程,选拔历练一批骨干精英力量。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专题研究和技能比武等系列培养方式,培养一支理念先进、专业过硬、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队伍,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和水平。(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质量1.完善监管机制,推进依法办园依托督学责任区,对幼儿园进行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指导幼儿园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依法行政管理,适时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幼儿园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幼儿园依法办园、依法执教意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保障儿童和教师的合法权益。2.改革投入体制,保障资金支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每年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接收)幼儿园建设和原有幼儿园的提升改造。逐步增加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的财政资金投入,做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逐年增长,财政性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推进幼儿园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贯彻落实《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暂行)》(津财教〔2012〕26号),对特殊需要儿童实施学前教育资助。3.完善民办园管理体制,促进规范发展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据《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河东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及管理细则》,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缩短中间环节,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一、二类幼儿园的管理。严格年检评估工作。依据《河东区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标准》,重点从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园舍安全、诚信办学、招生简章及等方面对民办一二类幼儿园进行年检工作。通过年检,发现并纠正民办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对连续三年年检为优秀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免检;对在办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民办幼儿园,依法予以停止其办学活动。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公安、综治办、教育、卫生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取缔无证园所。落实分类管理政策。探索新形势下民办学前服务点的新型管理模式。4.完善安全制度,构筑安全防护体系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外来人员入园登记验证制度》等,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幼儿园的食品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推动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四、组织实施(一)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和协调,深入落实河东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服务和管理。区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发展改革委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区财政局要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各项资金拨付到位,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区编办要结合我区实际,统筹考虑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指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编制的管理。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指导和认真解决教师队伍的来源、待遇等问题,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充实稳定及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建设、及时交付使用。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所辖街域内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的服务、监督。(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完善学前教育督学责任区建设,每个责任区配备兼职督学、专家督学和见习督学,每个幼儿园设有督导员,初步构建“两级三层”教育督导网络。强化督学责任,完善督导随访制度,加强经常性督导。(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机制,通过开放日、社区咨询、家长学校等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普及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正确的育儿方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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