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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区问题乳粉清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东区问题乳粉清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一○年九月六日 河东区问题乳粉清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10﹞12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七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乳粉清查工作。并于9月5日召开“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通报我市前一阶段工作及发生的六起案例,传达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奶粉的八条要求:一是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主动上缴问题奶粉;三是深入排查收缴奶粉;四是鼓励举报问题奶粉;五是就地销毁问题奶粉;六是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七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八是加强督促验收,俊芳市长做出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明确责任,条块配合,落实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管工作,认真做好下一阶段的问题奶粉清缴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一次问题乳粉清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方责任”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清缴专项行动,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使全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行动重点 对全区所有生产及使用乳粉的生产经营及餐饮、集中供餐单位,进行逐个环节,逐个企业、逐个批次、逐个产品全面清查。对所有经过检查的产品和批次,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所有现存的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的乳粉,要立即就地封存,并依法销毁,严防问题乳粉流向市场。要监督乳粉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报告、举报问题乳粉,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产品。在专项行动中要确保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清查对象的全覆盖,对每一个清查对象都要建立规范的执法检查文书档案。 三、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乳粉查处工作,成立由区政府王毅斋副区长任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河东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组长:王毅斋区政府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组长:雒明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区卫生局局长成员:张子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级调研员宋益强工商河东分局副局长郑建华食品药品监管河东分局副局长郑文多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史俊清区发改委副主任陈和平区科委副主任孙国华区商务委副主任刘勍区市容园林委副主任王铁贵区法制办副主任吴凤起区民宗办主任张焕有区卫生局副局长黄伟区教育局副局长王立区财政局副局长王金兰公安河东分局副局长曹明昌区环保局副局长聂继承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还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 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负责清缴专项行动重大事项的决策,组织领导全区清缴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部门职责 卫生部门(区卫生局及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负责工作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清缴专项行动,完成区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问题乳粉的清缴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乳粉情况,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负责全区清缴专项行动中餐饮服务环节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全区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的清缴专项行动;负责对发现的问题乳粉进行监销;负责全区清缴专项行动中生产环节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工商河东分局:负责流通环节问题乳粉的清缴专项行动;加强乳粉质量监管工作,强化乳粉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监督经营者严把乳粉进货关,对发现的问题乳粉,在责令退市的同时追根溯源,及时将情况通报产地监管部门;加强退市乳粉的跟踪监管;负责全区清缴专项行动中流通环节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公安河东分局:负责对问题乳粉清缴中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迅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确定本社区内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指导居委会主动搜索违法加工或使用问题奶粉经营者的线索,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清缴问题奶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9月30日之前必须上缴违法原料,逾期重处的政策,宣传到户,宣传到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我区居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1、9月10日之前,将本部门问题乳粉清缴方案上报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2、9月16日,市政府发布公告督促违法经营者主动上缴。 3、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的违法经营者免责,逾期发现的,严厉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9月30日之后,各部门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查处力度。 5、10月8日之前,每周五16:00前向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前一周清缴问题乳粉进展情况。 6、10月8日之前,将清缴工作总结上报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领导责任制 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逐级递交责任状,相关部门分兵把口,各自履行责任,把问题乳粉清缴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一项最紧迫任务,区财政部门提供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此项清缴行动的顺利完成。 (二)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要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互相借鉴经验,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把握好时间节点 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进度安排,迅速开展工作,对清缴的违法原料或成品,依法按程序彻底销毁,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使其不能被重新利用,同时注意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市政府发布发布公告后,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被监管单位,将市政府的政策宣传到每一户、每一人,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企业提高诚信守法意识。 (五)全力做好排查清缴工作 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科包街、组包片,人包店”,不漏一厂一店,确保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隐患。一旦发现问题乳粉案件,各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彻底追查问题乳粉来源和数量,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六)严格督查,逐级追究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现问题乳粉案件,要逐件督办,采取果断措施,严肃追究责任,要依法调查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问题。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问题乳粉未得到彻底清缴的部门,相关部门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监管责任的领导和监管人员责任。 (七)规范报告,及时反馈信息 清缴问题乳粉期间,各部门要继续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周五16:00前向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前一周清缴问题乳粉进展情况,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10月8日前,各部门要将清缴问题乳粉工作总结报到区问题乳粉清缴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谢瑞王骁楠联系电话:24312492邮箱:hdjkk@126.com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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