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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会议管理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地见效,根据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会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会议设置(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是区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重点研究的内容为:1.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定、工作部署要求;2.研究决定河东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城市建设管理、公共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等领域重要改革、政策、项目、资金和专门具体的工作事项;3.传达区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4.讨论通过提请区人大审议的相关事项;5.讨论通过报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请示事项;6.讨论通过需由区政府批准或上报的规划和计划;7.讨论通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8.讨论通过加强区政府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有关方面的重要举措;9.通报审议其他重要事项。会议成员由区长、副区长、区武装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讨论和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根据需要,安排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安排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的相关负责同志和区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二)区长办公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是区政府集体讨论协商和专题协调工作的研究性会议,涉及的内容为:1.研究涉及范围相对较小或根据工作需要暂不宜公开的事项等;2.研究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工作。会议成员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根据需要,安排区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召开。二、规范会议研究事项(一)传达学习贯彻有关会议事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要会议和专题性会议、重要文件、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市党代会、市委全体会议和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区党代会、区委全体会议和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二)重大决策事项。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重要改革、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涉及部队、外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紧急重大事项或突发重大事件。(三)重要人事任免及有关人员奖惩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和局长任免;区政府各部门的区管行政领导职务任免,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区管行政领导职务任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作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和相关行政处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的,按程序办理区委组织部提名文件,报区长审签后印发任职通知,不再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四)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本区涉及“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项目;与各省区市协同发展、对口合作(支援、帮扶)方面的重大项目;涉及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20项民心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国有企业重大投融资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举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赛事活动和大型会展论坛活动等项目。(五)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按照《河东区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审批管理规定》(2017-08号)对财政资金拨款进行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大额资金按程序进行审批。三、规范会议程序(一)坚持集体决策。对于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要求,及时安排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重要问题,以及需上报的重要事项,须安排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策。(二)严格议题审批。需区政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的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应按相关事项所属领域,由分管副区长提出上会建议和贯彻落实意见,报经区长批示同意后确定会议议题。(三)加强审核论证。需区政府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对拟提请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充分研究论证、及时征求意见,会前协调一致;对拟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文字审修。如申报事项涉及多位区领导,则申报部门应提前分别呈送区其他领导审定。上会议题确定后,工作牵头单位一般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示,按要求填写《河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题报审表》(附件1、2),将相关材料报至区政府办公室,呈报分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批;涉及机构编制、财政资金和人事事项的还须报常务副区长签批。会前3个工作日,由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长审定。特殊情况另行办理。需区政府会议研究讨论的资金使用事项,由各资金申请部门按红头文件形式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经费类专项请示。请示应一式三份,标注签发人,落款处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由区财政局审定后统一提出上会申请,并将相关请示报至区政府办公室,呈报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批,报经区长审定同意后确定为会议议题。(四)规范法规程序。制定全区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基本成熟后,在会议审议前须报区委批准同意。(五)落实报告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区政府在会议审议前,须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六)规范议事程序。议题承办单位应在会上对决策事项作出说明,表明意见或建议。如有多项方案选择,应提出首选建议。涉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应一并提交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会议决策的,区长、副区长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在会议上进行报告。(七)加强政务公开。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区政府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承办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规范汇报材料格式(一)材料内容汇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议题的起草说明和议题正文。起草说明包括:工作背景、必要性、制定起草的经过和议题的主要内容、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提请审议事项、风险评估等,说明材料应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2页;2.汇报部门针对该项议题的工作建议、工作方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3.汇报部门如需在会议通过后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或有其他工作动议的,应在材料中做出明确说明;4.议题的公开范围。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汇报部门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随汇报材料一同报批。之前部门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5.议题附件应充分明确,如法制办审核意见、调查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的说明、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等。(二)格式要求1.汇报材料表达要简洁明了、真实准确、表述详细、条理清晰,需提请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明确,需提供的前期资料必须完备;2.为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汇报材料格式和上报数量应当严格按照统一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由申报议题部门调整重新报送(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4)。五、实行计划管理(一)严格会议分类。除例行会议外,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为一类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为二类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各部门或各街道牵头召开的工作协调推动会议为三类会议,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二)严格会议申报。区政府各部门计划召开一类、二类会议的,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开会请示,提出会议建议方案、会议文件、讲话素材、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并报请区长、分管副区长同意后组织召开。(三)严控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加强会议统筹协调,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精简一般性、事务类会议。六、严控规格规模(一)严控会议规格。应由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分管副区长召开的会议,一般请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确需请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须报区长批准。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各单位应参照执行上述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格,不安排工作关联度不高的领导同志和单位参会,杜绝陪会现象。(二)严控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汇报人发言时间应当在6分钟以内。七、严肃会议纪律(一)严格参会规定。参会人员要保证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程序向相关负责同志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替参会,不得以口头方式或以告知方式请假。参会人员一般不得安排助手随同参会。(二)严格会场规定。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要集中精力,不得聊天闲谈、接打电话、中途离开会场或长时间在会场外停留。遇有紧急情况须及时处理的,应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非紧急事项不得报送与会议无关的文件或信息。(三)严格汇报规定。会议研究事项时,由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汇报或说明,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由他人代替。汇报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四)严格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对涉密会议内容不得外泄。对需要退回的会议文件,不得带离会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录音、摄像、拍照和转发、复印会议文件、资料等。八、加强会议落实(一)规范会议记载。如实作好会议记录。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纪要,由主要领导签发。会议纪要要准确全面记载会议议题、讨论情况、决定事项、部署要求及表决结果。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有关材料统一立卷归档。(二)狠抓决策落实。各部门对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要求,要逐项明确任务内容、工作子项、落实主体、完成时限和督办单位,实行全过程清单管理,实时紧盯工作进展,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三)加强督办问责。对区政府会议确定的任务和决定的事项,区政府督查室应健全督办机制,建立督办清单,加大督办力度,明确落实要求、时限和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参照执行上述规定,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四)推进政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策和措施,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九、加强组织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会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会议管理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会议精简高效。(二)加强会议统筹。各部门要科学统筹阶段性和年度性会议,创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通过会风转变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各部门办公室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合理安排各类会议,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不断提高管会办会水平。(三)加强工作力量。各部门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会议管理工作。要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增强统筹协调、严格管理、高效组织的能力,推动会议精简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质量明显提升。附件:1.河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报审表 2.区长办公会议题报审表 3.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汇报材料印制规范 4.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汇报材料的格式 2018年5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河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报审表申报议题 列席部门 区长批示 分管区长意见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意见 申报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申报部门盖章:年月日填表人: 电话:附件2区长办公会议题报审表申报议题 列席部门 区长批示 分管区长意见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意见 申报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申报部门盖章:年月日 填表人: 电话:附件3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汇报材料印制规范版 式:A4版式,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页边距:上边距3.7cm,下边距3.5cm,左边距2.8cm,右边距2.6cm。正 文:标题采用二号“小标宋”字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字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字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字体。材料报送:一、填写《河东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题报审表》;二、报审表后所附会议材料一份,需使用汇报部门文头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关于××××××的请示(汇报)(方正小标宋二号)(空一行)区政府:××××××××××××××××××××××××××××××(仿宋三号)一、×××××××××(黑体三号)(一)×××××××××(楷体三号)××××××××××××××××××××(仿宋三号)(二)×××××××××(楷体三号)×××××××××××××××××××××(仿宋三号)二、×××××××××(黑体三号)(一)×××××××××(楷体三号)×××××××××××××××××××××(仿宋三号)(二)×××××××××(楷体三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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