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区产业园区

天津河东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河东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河东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2月26日 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1〕87号)文件要求,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政发〔2014〕9号)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4〕10号)文件工作部署,区政府将对全区承担节能指标任务的公共机构和区属重点耗能监控企业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以加强能源监管力度、提高能源监管水平、检验和核查全区能源利用效率为根本目的。考核遵循市政府实施节能目标评价考核量化计分的工作原则,对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查目标完成,查制度落实,查责任分工,查节能技改,查能源利用效率等。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层层负责、社会参与、结果公开、奖惩分明的要求,一级考核一级,逐级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二、考核依据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1〕83号)、《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1〕87号)、《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4〕15号)等文件组织考核。  三、组织实施建立评价考核组。由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公务员局、区质监局和区建委等单位组成河东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节能评价考核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对节能工作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健全逐级评价考核机制。区各主要责任部门、街道和重点耗能监控企业依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逐级评价考核。  四、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区各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街道和区属重点耗能监控企业。(二)考核内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年度节能指标为约束性目标,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即为未完成等级(完成年度节能目标80%以上且节能工作突出的,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完成等级)。1.节能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市节能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天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意见》(津机管发〔2014〕3号)及《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政发〔2014〕9号)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节能办拟定的河东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4〕10号)文件中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依据市、区统计局核定的地区能耗指标和企业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价,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2.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对承担目标的责任部门、街道、重点耗能监控企业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量化计分。3.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情况为区属公共机构部分的日常节能创优工作,重点考核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荣获市、区级以上奖项和日常材料报送、参会情况做适当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5.评价考核涉及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耗能监控企业以区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评价考核中含有不可比因素的,评价考核对象应在实施评价考核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区评价考核组,经区评价考核组同意后可合理扣除。  6.有关责任部门、公共机构对所属系统的评价考核内容和方法可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参照本方案自行确定,并报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评价考核结果的确定  评价考核结果依据实际量化得分情况进行核定。评定结果分为完成(80分以上)、基本完成(60至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共3个等级。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含95分)、完成(80至95分以下)、基本完成(60至80分以下)、未完成(60分以下或未完成节能目标)共4个等级。其中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约束性考核指标,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结果均为未完成等级。   五、评价考核程序(一)参加评价考核的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共机构和重点耗能企业对本年度节能工作开展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次年1月底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区节能工作评价考核组,对照本方案附件所列评价考核项目,在自查报告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二)区评价考核组将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评价考核对象的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三)区评价考核组组织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对评价考核对象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评价,核定评价考核结果,形成评价考核意见,于次年3月中旬之前报区政府审定。  (四)综合评价考核意见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节能降耗工作评价考核组向社会公布。    六、奖惩措施 (一)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责任单位,结合全区表彰活动进行表彰。(三)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公共机构责任单位,由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未完成等级的有关单位应在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耗能监控企业,区评价考核组将依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达标的单位,区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将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区节能办将对其整改效果进行核查验收。(四)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责任单位,区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暂停对其所属系统新建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监控耗能企业,区投资项目审批部门暂停其扩大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和新增项目用地的核准和备案。(五)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部门、企业,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附件:1.2014年天津市河东区节能目标部门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2.河东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及各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 表3.河东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附件12014年天津市河东区节能目标部门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责任部门1节能目标——1.年度节能目标。市发改委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目标分解意见、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约束性目标,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即为未完成等级(完成年度节能目标80%以上且节能工作突出的,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完成等级)。每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10%加1分,最多加3分。统计局商务委2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指导性目标,完成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目标得2分,否则不得分。2目标责任141.将节能目标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能目标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得1分。政府办发改委2.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节能工作情况,监督、协调、推动节能工作,1分。会议通知、纪要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由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每年至少召开1次,形成会议纪要,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3.制定年度节能工作实施意见,1分。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文件有明确的年度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要点,得1分。政府办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4.分解年度节能目标,3分。节能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1.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至下一级人民政府,得1分;2.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至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得1分;3.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至区属重点用能单位的,得1分。政府办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5.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3分。节能目标责任书1.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得1分;2.与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得1分;3.与区属重点用能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6.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3分。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核的文件1.制定辖区内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得1分;2.开展下一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得1分;3.开展区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得1分。政府办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7.通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1分。考核结果的通报1.通报下一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得0.5分;2.通报区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得0.5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8.开展节能表彰奖励,1分。表彰奖励文件对辖区内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得1分。政府办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责任部门3结构调整71.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分。统计局核定数据市内六区:该比重在80%及以上的得1分,同比上升或维持不变得1分;该比重在80%以下的,同比上升得1分,否则不得分。其他区县:该比重在40%及以上的得1分,同比上升或维持不变得1分;该比重在40%以下的,同比上升得1分,否则不得分。    发改委2.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2分。统计局核定数据该比重同比下降,得2分,否则不得分。商务委3.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3分。能评报告和审查意见、节能审查信息报送情况、相关文件1.在区县审批的能评项目汇总表中抽查能评报告和审查意见,按要求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得1分;2.按时间要求将节能审查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得1分;3.节能审查情况填报质量符合要求,得1分;4.开展能评项目后期监督管理的,加1分。商务委4.按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告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1分。商务委4节能投入7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4分。财政部门预算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和拨付证明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得2分,足额落实得2分。财政局2.节能专项资金增长情况,1分。财政部门预算文件1.节能专项资金规模市内六区在100万及以上得0.5分;2.节能专项资金规模比上年度有所增长,得0.5分。3.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2分。财政部门预算文件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得2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责任部门5节能管理41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9分。有关文件、报告,实地核查1.公布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得1分;2.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备案,得1分;3.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得1分,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效果评价的得1分,区财政支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加0.5分;4.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得1分,区财政支持能源审计,加0.5分;5.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得1分;6.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含万家企业)完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得1分;7.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消费数据实时监测平台,得1分;8.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得1分; 商务委房管局财政局2.工业节能,5分。排查情况、有关文件,进行实地核查1.推动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国家和我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得1分;2.推动区内工业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得1分;3.组织区内重点用电企业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得1分;4.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得1分;5.推动区内工业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市内六区1家及以上得1分;6.工业企业列入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数在80%以上加1分,全部完成加2分。商务委环保局3.建筑节能,11分。有关数据、文件,进行实地核查1.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每年下降4%,得2分;2.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每年下降2%,得1分;3.按照规定范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得1分;4.按时完成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和上报能耗统计,得1分;5.应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路灯照明、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建筑,得2分;6.执行建筑能效测评,得1分;7.执行建筑节能门窗标识,得1分;8.执行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得1分;9.执行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备案,得1分;10.建立区县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和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加1分;11.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加1分。建委4.公共机构节能,8分。有关文件、实地核查1.完成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得1分;2.有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得1分;3.对公共机构节能指标进行分解,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得1分;4.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得1分;5.按时完成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上报,做到半年一次能耗状况分析,得1分;6.落实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且有成效,得1分;7.公共机构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或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有成效,得1分;8.公共机构在节能宣传周有安排、有活动、有总结,得1分;9.创建了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加1分;10.公共机构有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加1分。商务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局5.交通节能,5分。区县提供的有关文件、示范单位增加值能耗汇总表、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实地核查1.落实行业节能措施,指导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政策咨询的,得2分;2.开展区县内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示范企业创建的,得1分;3.组织培育区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重点支撑项目建设的,得1分;4.组织培育具有区县特色创新交通节能减排项目的,得1分。交管支队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6.商业节能,3分。区县文件、企业有关材料、节能改造项目名单、项目后期监管记录等1.制定本区县商业企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得1分;2.制定本区县商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名单,得1分;3.对列入本区县商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名单的项目进行督促落实和后期监管,得1分。商务委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责任部门6技术进步131.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4分。国家和我市节能资金文件1.引导推动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得1分;2.通过区县申报的项目获得国家级节能资金支持,加1分;3.通过区县申报的项目获得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得2分;4.通过区县申报并获得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个数或节能量比上年有所增长的,得1分;5.对获得支持项目进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的,加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2.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1分。有关文件、材料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产品(含绿色照明)申报或推广的,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3.推广节能技术、产品,2分。活动记录、有关文件1.组织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得1分;2.区县财政支持推广节能产品,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4.推动应用合同能源管理,4分。活动记录、有关文件1.通过推动会、对接会等形式推动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得1分;2.区县财政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1分;3.组织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到国家清算资金,得1分;4.区内企业享受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减免税政策,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5.推动燃煤锅炉改燃、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或实施节煤改造,2分。有关材料推动开展相关工作,得2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环保局7监督检查41.节能工作情况检查,1分。检查通知、有关材料定期开展节能工作情况检查,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2.能源统计执法检查,1分。检查通知、有关材料定期开展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得1分。统计局3.能源计量监督检查,1分。检查通知、有关材料1.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得1分。2.区财政支持开展能效标识抽查,加0.5分。质监局财政局4.建筑节能专项检查,1分。检查通知、有关材料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得1分。建委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核查方法和具体打分标准责任部门8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121.有专职节能科室,2分。三定方案区节能主管部门有负责节能工作专门科室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负责节能工作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商务委2.有节能监察(监测)机构,1分。三定方案区有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3.有专职能源统计科室,1分。三定方案区统计局有专职能源科室,得1分。统计局4.有建筑节能科室,1分三定方案区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有建筑节能科室,得1分。建委5.报送能源统计工作情况,1分。报送记录1.按照企业行政区划在地口径上报率达到100%,且报表完整的,得0.5分2.报表数据准确,说明充分的,得0.5分统计局6.落实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制度,2分。报告材料1.按季度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得1分;2.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内容符合要求,得1分。商务委7.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分。有关材料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得2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环保局8.开展节能宣传活动,1分有关文件、活动记录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9.组织节能培训,1分培训通知、有关材料定期组织节能培训,得1分。节能办(商务委、发改委、统计局) 附件22014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及各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单位:    总得分: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考评依据得分节能指标约束性目标,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即为未完成等级(完成年度节能目标80%以上且节能工作突出的,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完成等级)。市、区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目标分解意见、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职责任务(20分)相关责任部门全部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职责任务得20分;完成80%以上得15分;完成60%以上得10分;60%以下不得分。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附件一)得分情况核算组织体系建设(20分)节能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或安排、年终总结(5分)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等 节能工作有分管领导和明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务明确并能正常的开展节能工作(2分) 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研究工作(2分) 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至各部门、科室(3分) 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4分) 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4分) 制度建设(20分)建立节能管理责任制度(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定期对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分)建立水、电、气、油及办公用品等能源资源管理制度(5分)建立完善车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5分)。能耗管理(15分)公共机构按时保质完成能耗统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半年、全年定期报送区节能主管部门(10分)市(区)统计局、区节能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反馈的情况。 对用能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节能改造(20分)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产品(4分)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文件 开展节能改造,并取得一定成效(8分) 年度有一定数量的节能资金投入,并取得一定成效(8)。 宣传培训(15分)按照区节能办安排部署,节能宣传周活动有计划、安排、总结,效果好(8分)。查看相关文件、简报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知识宣传、培训(7分)。  附件32014年天津市河东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表单位:    总得分: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考评依据得分节能指标约束性目标,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即为未完成等级(完成年度节能目标80%以上且节能工作突出的,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完成等级)。市、区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目标分解意见,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体系建设(20分)节能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或安排、年终总结(5分)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等 节能工作有分管领导和明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务明确并能正常的开展节能工作(2分) 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研究工作(2分) 将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至各部门、科室、班组(3分) 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4分) 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4分) 制度建设(20分)建立节能管理责任制度(5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定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定期对节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分)建立煤、水、电、气、油及办公用品等能源资源管理制度(5分)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5分)。能耗管理(20分)企业用能单位建立能源消费统计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并按要定期报送统计部门(15分)市(区)统计局、区节能办、反馈的情况。 对用能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5)。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节能改造(20分)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产品(4分)实地考察,查阅相关文件 开展节能改造,并取得一定成效(8分) 年度有一定数量的节能资金投入,并取得一定成效(8)。 宣传培训(20分)按照区节能办安排部署,节能宣传周活动有计划、安排、总结,效果好(10分)。查看相关资料文件、简报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知识宣传、培训。并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节能培训活动(10分)。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