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东区重点项目(企业)调度会议制...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为加大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和完善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服务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落实重点项目(企业)进度,协调解决项目(企业)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对全区重点项目(企业)的协调、推进、服务和督促的工作机制。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河东区重点项目(企业)调度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项目(企业)调度会议主要是解决重点项目(企业)进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摸实情、办实事、解难题,从而推动洽谈对接项目企业尽快落地、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尽早竣工开业、开业运营项目早日见税见效,形成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项目范围  (一)市政府当年确定的我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三)具有拉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和发展后劲足的新引进注册企业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重点项目   三、会议形式   主要采取定期集中调度和即时应急调度的调度方式   (一)定期集中调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由分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区长主持,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听取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集中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内容是分析任务、通报进度、交流情况、督促检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即时应急调度    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急需政府协调解决的紧急问题,临时组织召开。会议由项目领办区领导主持。主要内容是有针对性地快速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紧急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参会范围   (一)区政府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区长和领办重点项目的各相关区级领导   (二)政府办、合作交流办、国税局、地税局、行政许可中心、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项目职能部门   (三)根据会议研究的具体建设项目邀请项目投资建设单位    五、会议流程   (一)会前,合作交流办负责与相关领办领导和责任单位做好重点项目情况汇总工作,拟定提请会议研究调度的重点项目,由责任单位通知相关投资建设单位参会。政府办负责通知参会领导和相关职能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后,由政府办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各参会单位根据会议决定事项按照时限要求全面落实。   六、跟踪问责   凡是协调调度会议形成的意见,相关单位都要根据《会议纪要》明确的职责和时限认真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形成文字及时反馈给政府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区政府领导。对不履行协调调度会议决议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附件:河东区2013年重点项目(企业)汇总表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5日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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