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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维护河东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河东区统计局拟定的《维护河东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4月8日 维护河东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建设”要求,落实“先进库,再出数”的统计原则,使我区新增单位及时入库纳统,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维护河东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单位名录库是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基本单位统计标准,最终建成一个统一完整、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统一确定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动态掌握我区区域内单位变动情况,进一步监测区域内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全面提高河东区各项经济指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建立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协调组,组长及成员如下: 组 长: 李连仲 副区长副组长: 李建华 区统计局 成 员: 张 森 区统计局 罗中棠 区市场监管局 吴 晋 区国税局 蔡 进 区地税局 周兴合 区发展改革委 叶 亮 区编办 王 婷 区民政局 孙书明 区商务委 王 冰 区建委 郑国江 区科委 王 燕 区审批局张焕有 区卫生局 杨学新 区合作交流办 彭承荣 区金融办张俊钧 区教育局 王志强 区文化旅游局 杜丽娜 区楼宇办 张立军 大王庄街道办事处 周树双 大直沽街道办事处 薛志忠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李 伟 富民路街道办事处 张晓阳 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任延兴 春华街道办事处 张 伟 唐口街道办事处 李福德 向阳楼街道办事处 孙向坤 常州道街道办事处 刘梦姣 上杭路街道办事处 田绍江 东新街道办事处 齐 军 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森兼任。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一)区市场监管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注册登记名录,并协助联系查找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单位;同时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全区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录。(二)区国税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全区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国税登记名录,每季度提供营业收入达到500万、1000万、2000万企业名录,并协助联系查找纳税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单位。(三)区地税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全区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地税登记名录,每季度提供营业收入达到500万、1000万、2000万企业名录,并协助联系查找纳税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单位。(四)区发展改革委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服务业重大项目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名录。(五)区编办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变更单位名录。(六)区民政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社区居委会新增、变更单位名录。(七)区商务委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管辖的楼宇园区内企业名录、重大商业项目企业名录、外资及港澳台项目等企业名录,协助街道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资料核实工作。(八)区建委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发放建设施工许可证单位名录、土地整理和出让等企业名录。(九)区科委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新增科技企业名录、小巨人企业名录,协助街道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资料核实工作。(十)区审批局每季度负责组织收集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单位资料,统一报送区统计局。(十一)区卫生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医院机构新增、变更单位名录。(十二)区合作交流办每季度负责我区招商引资单位基本情况和企业名录。(十三)区金融办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金融企业名录,协助街道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资料核实工作。(十四)区教育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新增学校及所属企业名录,协助街道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资料核实工作。(十五)区文化旅游局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文化产业名录,协助街道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资料核实工作。(十六)区楼宇办每季度负责整理、提供全区楼宇新增、注销、停业、变更单位名录。(十七)区统计局负责组织街道查找核实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单位名录,并建立报表渠道,进一步组织单位的报表、汇总、分析等工作。(十八)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的实地核查和名录库的日常维护和报表工作。四、具体要求(一)各成员单位提供名录库单位,在每季度后10日内向区统计局提供名录。(二)各街道在得到变更名录后15日内进行实地查找、核对、填表工作。(三)区统计局对核实无误单位进行名录库加载维护,并纳入专业定报。附件:协调组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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