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河东区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计...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河东区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已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河东区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坚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行政监管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坚持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检等多种监管措施并举。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总体目标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流通经营主体资格确保合法有效,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行为规范有序,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工作更加全面、严格、规范和便捷,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完善我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机制建设,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监管,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可评、可测、可追溯。三、目标分解(一)食品生产监管1、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监管网格化覆盖率达到100%;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实现年审实地审查100%;3、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率达到100%;4、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率达100%;5、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七个必查”的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率达到100%,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二)食品流通监管1、强化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率达100%;2、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工商所检测设备和耗材配备率达100%;3、落实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专项整治任务实施率达100%;4、食品流通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5、严格检测程序,保留监管痕迹,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建档率达100%;6、定期公布检测信息,检测信息公布率达100%;7、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率达100%。 (三)餐饮服务监管1、全力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年内获得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笑脸”标识公示率100%;2、强化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餐饮单位台账建档率达100%。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建立电子台帐;3、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年内落实“五专”等制度,公示火锅底料、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表达100%;4、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100%以上;5、督促餐饮单位100%与具有许可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废弃物清运协议;6、强化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公示率达100%;7、强化食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置,大型餐饮、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率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100%;8、深化网格化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率达100%。 四、监管措施 以开展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顿、风险监测、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一)食品生产监管由质监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组织对本区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计划性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按获证单元监督抽查每家企业的产品2次,每家企业平均风险监测2个品种产品。抽检工作结合产品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特点,按季度组织实施。(2)组织对辖区内产业集中、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和因稽查办案需要的食品进行抽检。(3)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加强三聚氰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的出厂产品每周进行三聚氰胺抽检。(4)专项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筹措经费对我区涉及的茶叶、酒类、调味料三大类食品获证企业监督抽查,每个产品单元至少抽检1次。对区涉及桶装水、蜂产品、糕点、豆制品四大类食品获证企业监督抽查,每个产品单元平均抽检1次。2、监管计划(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强食品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实现监管的全覆盖。进一步补充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动态机制工作建设。积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监管技能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初审工作,对申(换)证企业实施100%的证前帮扶,把好食品生产许可第一道关。做好获证企业的证前抽查、证后复审及年审工作有机衔接,确保年审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坚决要求停产整改,直至申报市质监局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强化获证企业获证条件的持续保持。3、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开展对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多层次、多角度的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实现对企业培训的全员化。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19号)要求开展自查,履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参加符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实行食品企业停产报备制度的具体措施(试行)》规定。全面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诚信意识。4、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开展对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的监督抽查。根据风险监测通报分析、研究、查找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出解决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严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风险不排除不放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我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预警水平5、加强符合“七必查”要求的日常监管。针对食品监管薄弱环节,对食品企业开展以“查原料库、查成品库、查实验室、查生产环境、查实物质量、查添加剂使用、查废品处理”为重点的“七必查”日常巡查。结合工作实际,在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检查频次。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做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食品生产可追溯性。6、加大查处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与监督。对已被注销但仍有生产可能的企业开展定期回查。加强暗查暗访,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依托市质监局《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六化”,即企业基本情况“户籍化”、行业(区域)性特点“明朗化”、食品许可管理“程序化”、质量安全溯源“定格化”、添加剂使用查询“快捷化”、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科学化”。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8、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围绕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展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成效,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维权意识。从而进一步提升质监系统公众形象,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三)食品流通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1、抽检计划(1)抽检原则。建立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食品检测机制,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通报制度,对有过不合格记录的食品进行食品质量跟踪再检测,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2)具体安排2012年度食品抽样检验的重点为24大类食品,计划检验3500批次食品。根据食品的消费数量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将食品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①Ⅰ类食品主要指粮食(大米、面粉)、蔬菜(叶菜)、水果、熟食卤味、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乳及乳制品(巴氏乳、灭菌乳、酸乳)、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食品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每日必须消费或消费量大的食品。Ⅰ类食品每月开展快速检测必要情况实施抽样检验,全年抽检样品数约为2000批次。②Ⅱ类食品主要指乳制品(奶粉、含乳饮料)、粮食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盐、食糖、酱油、食醋、味精)、酱腌菜等群众经常消费或消费量中等的食品。Ⅱ类食品每季度抽检1次,全年抽检样本数为1000批次。③Ⅲ类食品是指饮用水(瓶装水)、休闲食品(肉干肉脯、烘炒食品、蜜饯、膨化食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精制茶、蜂制品等消量相对较低的食品。Ⅲ类食品元宵、粽子、月饼、等节令性食品每半年或一年抽检1次,全年共抽检样品数为500批次。④快速检测的种类和项目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筹措经费落实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快速检测要以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Ⅰ类食品为主,重点加强对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二氧化硫、硼砂、蛋白质、三聚氰胺等重点项目的快速检测。2、监管计划(1)监管原则。突出日常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具体措施①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通过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红盾讲堂、视频培训、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②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细化“十查十看”、日常巡查记录,进一步规范网格化日常监管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实效,及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做到解决无效化监管,消除形式化监管,巩固痕迹化监管,推进精细化监管。③开展检测,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科学制定执行方案,严格检测程序,充分发挥速检和抽检的互补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检测不合格食品的跟踪抽检和对源头经营者(一级批发商)及超市配送中心的定点抽检力度,严把流通市场食品质量准入关。④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猪肉、节日市场等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⑤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搭建宣传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规范,介绍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重要举措和工作成效,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和疑难问题,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食品经营者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促进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四)餐饮服务监管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1、监测计划(1)抽检原则。落实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任务,加强高风险食品、高风险环节的监督检验,及时通报抽检结果,及时发现和控制隐患。强化食用油、乳制品、自制食品、冷荤食品、生食海产品抽检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和环境污染情况抽检。(2)具体安排。①区监督机构负责抽样,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对具体品种和数量进行增减。第一季度抽取鲜猪肉、酱油、水产制品各100件,监测瘦肉精、氨基酸态氮、甲醛等指标;第二季度抽取熟肉制品、面粉、毛肚各100件,监测致病菌、过氧化苯甲酰、双氧水等指标;第三季度抽取腐竹、面酱、食醋各100件,监测次硫酸氢钠甲醛、氨基酸态氮、游离矿酸等指标;第四季度抽取生食水产品、辣椒酱、月饼等各100件,监测副溶血性弧菌、色素、过氧化值等指标。②自行安排经费完成的抽验任务。一是全年抽检餐饮现场加工食品、冷荤食品各50件,重点监测致病微生物指标,其中第一、第四季度各10件;第二、第三季度各15件。全年抽取餐饮具440件,采用纸片法监测大肠菌群指标,平时每月30件,6—9月份各50件。二是现场快速监测:开展从业人员手部、熟食刀、熟菜板、熟食冰箱、餐饮具现场细菌检测200件;开展瘦肉精、亚硝酸盐、甲醛、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检测160件;开展冷荤食品、熟食品、饮用水等细菌总数监测120件;开展冰箱温度、紫外线照度、消毒水有效氯、加工食品中心温度等监测160件。三是重大活动现场监测:根据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的具体安排,对蔬菜、冷荤菜、熟肉制品、水发海产品等进行现场快速监测,监测农药残留、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甲醛等指标。2、监管计划(1)监管原则。强化辖区监管和网格责任,加强督导、稽查和考评,落实执法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推进“放心餐馆”工程,深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监管重点①以实施食品安全信誉度和动态食品安全状况“笑脸标识”公示为切入点,强化监督机构网格化责任落实、强化餐饮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全力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建设。②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建造一批示范街区”的思路,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推动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③继续抓住高风险季节、高风险时段、高风险活动、高风险关键环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监管,采取针对性综合措施预防集体食物中毒。④继续加大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力度,严格食用油脂、食品添加剂、乳与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采购使用监管,强化“承诺、备案、台账、五专”等制度落实。⑤全面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监督人员和餐饮单位负责人、管理员培训教育,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全过程规范管理和监督,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水平。⑥做好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12年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监管措施①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督促指导。督促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严格自律管理,培育打造放心餐馆。实施“笑脸标识”公示,让群众到餐馆就餐时能识别、可选择。②审批部门、监督机构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许可后的监管和稽查,提高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质量。③继续深化网格化监管,规范监督流程,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导和执法稽查,全面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④积极培育和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遴选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单位建设“示范餐馆”,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⑤监督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狠抓“五项专管”制度落实,提升采购索证登记台账质量,强化采购和库房管理。⑥督促餐饮单位与具有餐厨废弃物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餐饮垃圾清运协议,并建立处理台帐,逐步实现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督促餐饮单位使用定型包装使用油。⑦继续强化学校、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监管,规范和强化原料验货、食品加工、冷荤制作、配餐供餐、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过程管理,加大预防食物中毒力度。⑧继续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切实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方法,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标准图示法”、“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提升自律管理水平。⑩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及时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4)保障措施①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栏,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监管部门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和动态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规范标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按照要求在餐馆入口明显处,设置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监督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定期用“笑脸标识”,分三级公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誉度和动态食品安全状况,公示不漏户。②强化对餐饮单位的动态监管、定期检查。依法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公示的频次,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适时公布相关信息,提高百姓的知晓率,提升公示的社会效果。保证监督覆盖面和检查的频率,一般应当每个季度对餐饮单位依法监督检查一次,并重新公示“笑脸标识”。特殊情况时,根据情况增减频次。有投诉举报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一般和较差单位加大检查频次;积极整改到位及时更正公示标识;违法违规、发生事故降低或者撤销公示标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优秀良好单位,可以适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③深化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结合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逐步实行分类分型分步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许可时根据软硬件条件初始评级,年终综合全年日常监督结果判定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及时在餐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标注,适时向社会公布。④强化网格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大“科包街、组包片、人包店”网格执法责任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责任落实标准。建立餐饮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和结果随时报告制度,加强落实责任的执法稽查和考评。逐步使监督执法与餐饮单位自律管理衔接,强化监督员对餐饮单位自律管理的督促指导,强化餐饮单位第一责任的落实。在餐饮单位公示负责监督的机构、科室、人员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方便百姓投诉举报,积极参与监督。⑤探索餐饮食品监管部门与执行机构的电子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动态的许可、处罚信息数据。逐步形成监督执法、餐饮服务和餐饮消费三者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机制,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监督。⑥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管。一是推行“一个承诺”,督导餐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在店堂公示栏内公示,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两个备案”,要求餐饮企业将采购的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一次性餐盒等品种及供货单位在辖区监管部门备案,从源头上防止问题食品的流入。三是开展“三个公示”,餐饮企业在店堂明显处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火锅底料配料表”和“自制饮料食品添加剂配料表”,杜绝发生无证经营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四是落实“四道关口”责任,餐饮企业采购、库管、出纳负责人各负其责,索证不全不采购,标识不全不入库,来源不清不结账,发现问题不放过,源头食品能追溯,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馆。五是严格“五项专管”制度,强化食品添加剂“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用量具、专用台账”措施的落实,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存放和使用。六是强化“六个环节”控制,规范和强化原料验货、食品加工、冷荤制作、配餐供餐、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过程管理,加大防范食物中毒力度。⑦强化重大活动监督保障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市区联动、区县联动、全员参与、全程现场快速检测的公共卫生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和工作相接配合,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全市统一调度,强化科学规范监管,确保重大活动监督保障工作落实。(五)禽畜肉类、酒类、菜市场管理由商务部门负责1、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32号)和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3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联合我区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病死禽畜、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2、做好酒类经营企业登记备案和年度审核工作,协调组织区相关执法部门做好对酒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3、督促菜市场管理单位加强对经营各类食品商户的管理,督促市场管理单位和经营商户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尤其是经营肉类的商户索证索票的监督管理。(六)辖区街道办事处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区政府交办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政府和监督部门;2、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者,指导监督居委会(社区)食品安全工作;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辖区内各类食品销售市场、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居委会(社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五、风险监测与评估按市卫生局制定的天津市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六、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及监管信息。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做好2012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天津市河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监管△计划通知(共印10份)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20日印发
天津河东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2025-01-20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东区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
2024-11-26
(河东区)02-20单元01、03、04街坊部分地块(胜利巷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块...
2024-11-22
(河东区)关于02-20单元01、03、04街坊部分地块(胜利巷保障性住房项目...
2024-09-09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2024-05-22
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4-05-20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01
关于印发《河东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的通知
2024-03-11
河东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属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2024-03-05
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
2024-02-19
河东区关于向人才和企业开放公共应用场景提供发展机会的实施方案
2024-02-05
天津河东区产业园区
-
创意桥园产业园
天津-河东区
-
淄博市保税物流园区
天津-河东区
-
棉三创意街区
天津-河东区
-
河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天津-河东区
-
临沂市一新影视文化园
天津-河东区
-
武夷山国家旅游度假区
天津-河东区
天津河东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天津河东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