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7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为做好我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根据《天津市食品监管“十三五”规划》和《天津市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全区人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重大攻坚行动(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创城中期评估工作,各责任部门对照南开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到2019年底基本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区创城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依分工负责)(二)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区“明厨亮灶”建设要达到25%,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1000人以上)的“明厨亮灶”达到100%,打造餐饮安全示范街。(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商务局配合)(三)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按照“创新、务实、节俭”的总要求,确保运动会举办期间全区食品安全总体可控,运动员接待酒店和赛场不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在全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食品产业竞争力提升试点。开展“品牌提升年”,进一步深入打造“桂顺斋”糕点等知名品牌,严格质量管理,提升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三、重点工作(一)落实并完善食品相关制度文件1.配合市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并落实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村居协管员管理办法、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文件。(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2.贯彻落实《南开区餐厨垃圾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与处理。(区城管委负责)3.研究完善南开区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区教育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配合) (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1.配合开展天津市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建议征集工作,鼓励相关部门、科研院校和社会力量参与地方标准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2.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推动标准的全面贯彻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三)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环保执法。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四)强化生产经营监管1.加大市场准入放开力度,探索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电子化和承诺审批制,进一步提升许可工作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分类监管,按照风险等级组织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编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风险问题防控清单并加强获证后监管。落实《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监管工作。巩固现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果,开展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建成2家市级、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强化食品销售环节索证索票,大力推广“证票合一”销售凭证。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探索建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系统”在监管中的应用,强化网络餐饮监管。深入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2.实行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强化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集中供餐单位、校园周边及托幼机构“小饭桌”监管。(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3.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区发改委负责)4.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广京津冀冷链物流区域协同标准。(区商务局负责)5.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区发改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协同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落实)6.推动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分工负责)(五)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整治1.按照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整体部署,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配合)2.组织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的治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3.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南开分局、各街道分工负责)4.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养老机构主办者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5.结合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规范餐厨垃圾管理,严格管控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风险。(区城管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6.积极开展“地沟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南开分局、各街道分工负责)7.组织开展“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治理提升,落实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规范流动摊贩限时限地经营,引导占路经营的食品摊贩“退路进厅”。(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分工负责)(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控1.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进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通报。(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2.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开展粮食质量检验,并按要求报告检验结果。督促收储企业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区发改委负责)3.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食品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处置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分工负责)(七)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1.充分发挥风险会商机制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和刑事责任追究体系,推动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依法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区食安委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南开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2.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公安南开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3.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南开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分工负责)4.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南开分局配合)5.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1.推动天津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2.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区发改委负责)3.参与建设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区商务局负责)4.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负责)5.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和食品营养与安全方向研究,将食品安全列入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管理机制。(区科技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九)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1.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区食安委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2.利用公共科普阵地以及科普网站、科普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区科技局负责)3.做好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清真食品备案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区民宗委配合)4.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强化食品安全教育要求。(区教育局负责)5.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南开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本监管计划,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二)完善政策措施。坚持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要重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完善科技监管手段。(三)严格督查督办。各部门加强本计划落实工作的自查监督和责任追究,高质量完成本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考核评议机制,将本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和各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督办各部门、各街道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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