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外省转入学生安置工作安排(高中阶段)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6年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外省转入学生安置工作安排(高中阶段)一、安置报名登记范围已取得天津市武清区常住户口或截至2016年9月30日取得天津市武清区蓝印户口,且没有参加2016年天津市中考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转入学生必须是在原籍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高一学生。二、安置报名登记时间6月21日至7月1日期间工作日(6月25、26日不办公)。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办理安置报名登记手续。三、安置报名登记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学校位于下朱庄街天和路26号。四、安置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及要求(1)武清区常住户口1、武清区常住户口本。2、报名时学生本人必须到场。(2)武清区蓝印户口1、蓝印户口本;蓝印户口没下来的可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2、原籍户口本,以便登记考生身份证号码及家长的基本信息。3、报名时学生本人必须到场。五、安置测试武清区户籍(含蓝印)学生安置转学需参加安置测试。测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地点为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测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测试范围为天津市中考范围。后期将根据学生户籍所在服务区、安置测试成绩和填报的安置意向进行安置。六、重要提示1、凡参加2016年天津市中招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安置报名登记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其安置入学资格。2、参加安置报名登记的学生必须在原籍参加中考并取得正式普通高中学籍。安置后,根据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登记和转入手续(要有中考成绩单、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3、具体安置办法将于安置报名登记结束之后在武清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声明:我区所有高中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其它机构开办考前辅导班、代理招生、代办转学手续等事宜,切不可听信个人及社会机构虚假宣传,请家长谨防上当受骗。武清区教育局2016年5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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