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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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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区卫计委制定的《2017年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2017年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区卫计委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签约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实践经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文件附件《关于天津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一)总体思路。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任务目标。2017年,在全区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特困户、失能、失独家庭、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二、工作内容(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全区共成立20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全科执业(含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公卫医师、区级医院指导医生组成。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工作任务和团队成员职责。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由具有全科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担任,高资历、高职称的内科专业医师、首席糖尿病医师优先,其它专业医师如中医科、外科、妇产科在取得全科执业资格后经过区卫计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备案注册为家庭医生,领导家庭医生团队工作。各基层单位要积极组织在职临床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再认证培训工作,逐步充实以全科医师为家庭医生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要鼓励和引导临床专科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作为指导医生,与服务团队建立固定协作关系,定期到镇乡医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工作站坐诊,参与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二)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站式签约。通过当地居民就诊或通过预约,到指定家庭医生工作站签订服务协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入户签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镇乡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团队责任区域,以户籍地就近签约。镇乡医院的家庭医生可跨镇乡到就近卫生院开展签约服务。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人数与团队配比为1500—2000:1。重点对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等人群签约,明确告知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事项,引导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就近签约。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不提出解约自动视为续约。(三)开展家庭医生服务。1.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用药指导、转诊预约、医疗咨询等。(1)开展预约诊疗:按约定时间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治,制定个性化的门诊治疗方案。(2)提供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专业就医路径指导,协助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和检查。(3)开具长处方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开具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4)医疗咨询和指导:在约定时段为签约居民及家庭提供医疗服务咨询和指导;对慢性病患者给予1次/月的饮食指导、运动指导、用药指导和疾病康复咨询。(5)提供专家预约咨询服务:预约区级医院指导医生面对面或通过远程医疗方式进行巡诊、会诊。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签约居民进行1次全面健康查体和健康评估,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向居民本人提供健康档案查阅服务。设定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结核病等5个健康管理服务包,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随访、用药和生活方式指导等服务。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1)建立家庭病床:对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等患者提出建立家庭病床申请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建立家庭病床。申请建床的参保人员应符合建床条件,医生每周巡诊不少于2次,在建床期间,医患双方应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建床机构应按规定为患者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记录巡诊、检查、治疗等情况,建床结束应及时书写撤床小结。建床期间需住院治疗的应予转诊。(2)开展家庭护理:对居民提出临时申请且家庭环境适宜开展服务的,双方签订临时补充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家庭护理等特需上门服务。(3)其他健康管理:根据居民需求和服务能力,可提供康复训练指导、中医药“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服务。三、实施步骤(一)部署阶段(5月20日—6月10日)。1.积极筹备做好全面动员,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完善服务规范及相关制度,完善签约服务平台建设。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知识问答、服务流程等。2.区政府召开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二)培训及宣传阶段(6月10日—6月30日)。1.区卫计委负责抓好两级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好各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培训工作,规范签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组织对各镇乡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内容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分级诊疗基本政策及有关制度,签约平台操作、健康查体、健康评估、资金收缴等工作方法和步骤。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网络、移动App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区新闻中心于每天新闻前播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益广告,在节目播放当中插播滚动字幕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开播专题跟踪报道;各镇乡政府负责在集贸市场和人员集中地区悬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横幅,组织将相关宣传材料分发到每个农户,在各村设立公开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2月)。6月起全面启动签约服务工作。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镇乡以行政村为单位负责宣传动员工作,组织乡村医生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健康宣教和入户随访,协助镇乡医院卫生院做好在规定时段进行健康评估的预约安排。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各项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做好质控、检查、考核工作,按质控考核结果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确保年内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要加强医联体建设,动员100名区级指导医生下基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面对面会诊、指导和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四、组织管理(一)成立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王俊茹副组长:张轶国区卫计委成员:刘福海区委宣传部李占波区发改委孙奇亮区卫计委刘向东区人力社保局郝子全区财政局张宝良区公安分局段少军区民政局王义山区教育局张恒春区市场监管局张杰区审批局孙玉仲区新闻中心史中建区残联(二)成立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张轶国同志兼任。(三)成立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各镇乡分别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分管副镇乡长任组长,镇乡医院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宣传、计生、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医院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兼任,负责本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日常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增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责任,把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各镇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镇乡各部门和村委会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咨询、重点人群摸底、医保卡收集发放、组织居民签约、入户随访及推动工作,确保年内完成镇乡人口30%居民签约、60%重点人群签约任务。区卫计委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区财政局要落实设施设备建设资金和签约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加大监督审核力度。区教育局要动员广大师生,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惠民利民政策。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国家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完善签约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人事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药品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区发改委要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价格等进行全程检查、监督,保证个性化服务措施的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制度的意义,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分级诊疗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区民政局要摸清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底数,按政策要求落实救助资金,保证特困居民顺利签约。区残联要配合各镇乡政府摸清残疾人、失能家庭的底数,动员支持残疾人和失能患者签约。区审批局要做好医疗机构变更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方便区域医联体分级诊疗工作开展。区公安分局要落实居民的户籍核查和户籍信息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出具相关证明。(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整个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单、宣传栏、互联网、移动微信微博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家庭医生制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引导居民不断增强健康医师、疾病风险意识,使居民自觉自愿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要规范管理程序。要建立科学的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家庭医生签约网络平台,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确保管理高效优质,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需要,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分级诊疗制度是政府为广大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四)要提高服务水平。我区医疗卫生机构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依托,要建立和完善全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强化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动态管理,落实各种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蓟州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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