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蓟州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政策文号:蓟州政办发〔2018〕9号
有效性: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蓟州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蓟州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2018年蓟州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 按照《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印发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2018年度任务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蓟州区中小企业实际和发展现状,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创新转型,通过改革创新、整合优势、改造提升,推动中小企业新一轮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动能转换和提质增效,制订本行动计划。一、目标任务2018年,蓟州区47家中小企业实现创新转型。努力实现中小企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动能转换、提质增效、保持就业和节约资源的发展目标。二、主要路径通过产业转型,鼓励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应用等转型;通过改造提升,支持中小企业设备升级、信息化应用、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开展精益管理、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通过结构调整,推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关停淘汰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通过载体升级,推进园区和楼宇等企业发展载体升级,构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产业转型。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引入创新元素,优化商业模式,向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应用转型。1.向科技型企业转型。通过运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引入创新要素、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引导我区传统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科技传导力度,为企业融入先进生产要素,不断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2018实现5家传统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企业。(区科委负责)2.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通过引导中小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优化全区中小企业产业布局,抢占战略制高点,实现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前沿化发展。围绕全市总体部署,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进入机器人、三维(3D)打印设备、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区发改委负责)3.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大力倡导中小企业进军现代服务业,提高广大中小企业的市场意识和服务水平,改善中小企业供给结构,促进中小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继续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并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2018年实现1家中小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区发改委负责)4.向电子商务应用转型。开展以电子商务应用为中心的新一轮电子商务转型路径,通过引导我市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帮助企业适应“互联网+”形势,改善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提高天津产品在网络零售市场的占有率。2018年完成向电子商务应用转型企业6家。(区商务委负责)(二)改造提升。通过设备升级、融入“互联网+”、培育“专精特新”产品、推进精益管理等措施,将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为高端制造业。1.设备升级。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高企业设备更新率。综合运用资金扶持和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8实现13家企业设备升级,大幅提升企业研发制造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区工信委、科委、各镇乡园区负责)2.智能制造与“互联网+”应用。通过实施“两化融合”,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过程与市场信息的快速对接,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通过推行智能制造,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通过推广“互联网+制造”,培育个性化定制制造、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网络化生产模式,提升对用户的响应速度和响应质量,实现企业在工商业模式上的创新。2018年完成智能制造、“互联网+”等“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1个。(区工信委负责)3.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2018年认定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5个。(区工信委负责)4.精益管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的理念,以示范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为重点,以我市支柱产业为核心,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试点示范与面上推进相结合,通过组织实施企业精益管理创新工程,努力形成一大批模式新、水平高、绩效佳的精益管理创新企业。2018年实现精益管理创新达标企业3家。(区工信委负责)5.专利提升。深化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加强专利保护,深化专利服务,深入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2018年推进7家企业实现专利提升,促进创新转型。(区科委负责)6.品牌建设。(1)培育中小企业品牌。涵盖范围:天津市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商标战略示范企业、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示范企业。2018年培育中小企业品牌6个。(区市场监管局负责)(2)天津市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通过开展试点企业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完整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完善工业品牌培育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奠定基础。(区工信委负责)(三)重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进兼并重组和股改上市,实现企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模式提升。1.淘汰落后产能和关停淘汰污染企业。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区工信委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加大对污染企业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污染严重企业报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停。督促重点排污企业主动公开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区环保局负责)2.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机制,明晰股本结构,实施股权激励。支持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和挂牌,扩大企业融资规模。落实好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支持政策。发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定期例会、统筹协调、会商研究、情况通报、检查奖惩等工作制度,全过程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利用并购重组提升产业层级。2018年完成企业股改1家。(区金融办牵头,区上市办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3.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借助项目合作带动资本混合,加强合资合作,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出清一批空壳企业、出让一批低效企业和支持混改一批潜力企业的改革,促进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区国资委、民营办负责)(四)载体升级。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和楼宇升级,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优化功能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形成规模效应。1.园区升级。通过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园区公共服务配套能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盘活闲置土地等方式,使园区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园区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工业园区转型发展和提质增效。(区工信委负责)2.楼宇升级。综合运用政策支持,着力盘活我区空置楼宇资源,通过商业楼宇向商务楼宇转变,实现业态转型;通过楼宇软硬件环境改造,实现品质功能升级;通过招商引企、招大引强,实现楼宇产业由低档向高端提升。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分类指导,因楼施策,推动我区楼宇经济转型发展。(区商务委负责)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升级。通过政策引导、组织推动,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高示范基地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组织培育市级示范基地提升为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区工信委负责)三、政策扶持充分利用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等现有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政策及资金支持。(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杀手锏产品。对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及开发“杀手锏”产品等,给予100—300万元资助,市和区财政各负担50%;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30—50万元奖励,其中:区财政对于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先按上述标准50%的比例给予补助,待认定后市财政再按上述标准50%的比例给予奖励。(区科委负责)(二)支持打造名优产品。对在本区缴纳企业所得税,获评以下荣誉称号的产品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企业和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按获评不同级别(国家、市)及不同评定部门分为三类给予奖励。即:中国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鲁班奖、詹天佑奖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天津市质量奖一次性奖励10万元;天津市名牌产品、津门老字号、海河杯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负责)(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国家、市财政补助资金。对符合区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技改贷款贴息和购置设备补贴两种方式,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贴息),每个项目贷款贴息或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工信委、财政局负责)(四)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对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给予240元资金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非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给予300元资金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区工信委、财政局负责)对符合区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区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负责)(五)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蓟州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具体标准如下:1.对2016年5月17日以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业,在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再一次性补助20万元。2.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在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基础上,区财政再一次性补助150万元。3.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重组我市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区的企业,在市财政补助50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再予以补助500万元。(区金融办负责)四、组织推动(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区工信委、发改委、科委(知识产权局)、商务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人力社保局、规划局和国土分局相关负责部门参加的协调推动机制,加强对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的领导,强化调度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各镇乡园区要把实施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摆在突出位置,确定负责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抓紧抓好。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要求,相关负责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落实办法,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二)完善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统计调查制度和跟踪评价机制,对各镇乡园区创新转型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实行年初计划、年终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绩效管理,完善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创新转型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创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企业创新转型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蓟州区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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