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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贯彻“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贯彻“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贯彻“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南开区贯彻“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04号)要求,结合南开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关于“菜篮子”工作的有关精神,以“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可靠为目标,切实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同步发展,促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考核原则和方式 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2017 年 1 月 1 日 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为首个考核期。考核采用评分分级制。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界定参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有关规定。 三、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监测预警体系、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和“菜篮子”工程建设调控政策,逐渐强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和“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南开区零售网点密度、市场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和市民满意度。力争在完成基础性考核指标之后,继续在绩效性考核指标上有所突破。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服装街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开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南开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有关工作任务,落实南开区“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自评工作。 (二)狠抓督促检查。在考核期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天津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自评指标任务分解表》规定的考评指标,结合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掌握“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年度为单位,统计汇总考评项目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措施,抓紧落实。 五、各部门职责和考核内容 (一)零售网点密度(满分6分)。指全区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的“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数量。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得基础分4分,低于2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1个零售网点得绩效分1分,直至满分。(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满分9分)。指南开区内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落实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得基础分1分,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得基础分1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得基础分1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得基础分2分,少开展1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1分;每增加1次得绩效分0.5分,最多得1分。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1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0.4分,最多得2分。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得绩效分1分。(牵头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委) (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分9分)。指市场销售环节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考核年度“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5%得基础分7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7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牵头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四)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满分5分)。指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抽查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1分,直至满分;低于50%不得分。(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五)“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满分6分)。指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等政策;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应急调控预案指区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制定实施每类政策各得2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六)“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满分4分)。指南开区“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得4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七)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满分4分)。指“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区内销售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3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绩效分1分。(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 (八)“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满分4分)。南开区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得4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未设立办公室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各扣1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委) (九)市民满意度(满分8分)。由天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权威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并公开评估办法,统一对区内“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市民满意度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分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六、考核步骤 完成“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分自我评价、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我评价。各单位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盖章后,于每个考核期次年1月底前按程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步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初评报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上报。 (三)结果反馈。每个考核期次年8月底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南开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形成实地考核报告,确定考核结果等级,形成综合考核报告。南开区根据市考核报告,对连续两次基础分不扣且努力争取到绩效分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扣基础分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七、保障措施 (一)齐抓共管,形成协同机制。“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参与部门广。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工,担当作为,又要加强相互沟通,积极配合,统筹规划实施各项政策,协同推进“菜篮子”工作深入开展。 (二)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菜篮子”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要借助“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契机,毫不松懈地抓好“菜篮子”工作,保证在机构设置、政策制定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三)各相关单位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附件:关于成立南开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关于成立南开区 “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为切实加强南开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进一步贯彻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04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南开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组 长: 孙剑楠 区 长副组长: 罗进飞 副区长徐 晖 副区长成 员: 孟庆国 政府办公室主任房晓新 发改委主任陈庶彧 商务委主任刘美乐 财政局局长路 巍 市场监管局局长郑晓辉 区规划分局局长单金鑫 鼓楼街办事处主任刘殿兴 兴南街办事处主任贾欣玫 广开街办事处主任元 刚 长虹街办事处主任徐庆敏 向阳路街办事处主任冷桂成 嘉陵道街办事处主任张红梅 万兴街办事处主任郭铭亮 学府街办事处主任王 敏 水上公园街办事处主任陈连东 王顶堤街办事处主任刘志凯 体育中心街办事处主任秦桂萍 华苑街办事处主任冉 然 服装街管委会主任“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对南开区“菜篮子”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考评工作及其他相关事项。实行“菜篮子”区长负责制下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徐晖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服装街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商务委负责,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检委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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