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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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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9日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蓟县人民政府二00八年二月二日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旅游特色村(点)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蓟县乡村旅游上档升级,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现就我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充分利用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三农”延伸、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的有利条件,紧紧围绕我县中等旅游城市建设目标,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推进特色村(点)建设,实现从单一的农家院旅游向全景式乡村旅游转变,使之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发展目标到2008年底,发展市级旅游特色村(点)50个、市级乡村旅游经营户800个,从业人员7000人;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旅游收入9000万元。到2009年底,发展市级旅游特色村(点)60个、市级乡村旅游经营户900个。到2010年底,发展市级旅游特色村(点)80个、市级乡村旅游经营户1000个。到2011年底,发展市级旅游特色村(点)100个、市级乡村旅游经营户1500个,从业人员20000人,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旅游收入1.4亿元。三、发展原则(一)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天津市旅游特色村(点)认定标准》和《天津市乡村旅游经营户服务质量标准》为依据,从乡村实际情况出发,下力量搞好旅游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坚持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经营。(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根据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实际,选择3—5个重点村进行帮扶,创造全景式乡村旅游的典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全县旅游特色村(点)发展。(三)坚持特色,提高品位。充分挖掘各乡镇、村的资源特点、民风民俗,力争做到“一村一品”、“一户一艺”,以特色、品质抢占市场。(四)分步实施,滚动发展。旅游特色村(点)建设要做到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滚动发展。避免一哄而上,盲目推进。四、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胡晓光任组长,县旅委、发改委、农经委、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旅委,办公室主任由县旅委主任王卫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天津市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管理专项经费,指导和协调全县旅游特色村(点)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以及特色村(点)、经营户的申报和初评工作。五、工作程序(一)普查摸底。在2008年2月底前,按照《天津市旅游特色村(点)认定标准》和《天津市乡村旅游经营户服务质量标准》,对我县现有旅游特色村进行普查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批发展对象。(二)集中培训。2008年4月份,组织相关人员赴四川成都、河南栾川等乡村旅游发展先进地区考察,重点学习乡村旅游的管理模式、运营机制和景观打造。从4月1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县旅游、卫生、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乡镇旅游办和申请创建的村(点)负责人就市级创建标准及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标准,增强规范意识,明确整改方向。(三)完善设施。围绕乡村旅游进行产业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下营镇、官庄镇、穿芳峪乡建设3个垃圾中转站、50个垃圾收储点,在下营镇建设农家院餐具配送中心,在常州、坝尺峪等重点村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四)规范提升。一方面,打造精品。按《天津市旅游特色村(点)认定标准》,对现有基础较好的毛家峪、常州、大峪等村进行规范提升,聘请专业设计机构重点对郭家沟、寺沟、小平安等旅游特色村,进行整体设计、包装,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艺”,创造全景式乡村旅游典范。重点打造邦均中园苗木花卉中心、团山子安梨园等特色点,以点带面,逐渐推广。另一方面,严格管理。以“乡村旅游服务年”为主题,实行工商、卫生、旅游部门联动,为农家院经营户统一办证,严格标准,依法经营。年内举办服务技能大评比、环境卫生大评比、第四届厨艺大赛,全面提高质量。在此基础上做到“三统一”,即:“统一配送餐具,统一设置标识牌、引导牌,统一清洗床上用品”。(五)组织认定。待条件成熟后,由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申报创建的旅游特色村(点)进行初评,并向市乡村旅游办推荐初评合格的旅游特色村(点),请市乡村旅游办组织验收认定。(六)深入发展。在完成认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主题农庄、乡村俱乐部、乡村会馆等高端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带动蓟县乡村旅游向更高层次发展。六、工作要求(一)健全组织机构。在成立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涉旅乡镇要加强领导,按照市、县统一部署,组织好本乡镇旅游特色村(点)和乡村旅游经营户的申报工作;各涉旅行政村要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规范提高,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创机制。(二)设立专项资金。在市旅游特色村(点)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设立蓟县旅游特色村(点)专项扶持资金,与市专项扶持资金配比使用。县旅委、发改委、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经认定的旅游特色村(点)可享受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旅游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卫生设施、洗涤设施、旅游标识、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三)落实发展规划。县旅委要根据《蓟县旅游总体规划》,搞好全县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乡村旅游发展的科学性、可持续性。要坚持高标准,做好重点特色村(点)、重点项目的详规和设计的监审工作。(四)完善服务措施。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旅游特色村(点)的服务力度,主动为开展旅游特色村(点)创建提供服务。县旅游、税务、工商、公安、环保、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依据政策继续给予支持,不要人为提高收费标准。县农经委、环保局、水务局、供电局要把旅游特色村(点)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紧密结合,把农村的环境、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沼气应用的支农工程向经认定的旅游特色村(点)倾斜,优先安排。县旅委要加大教育培训、申报指导、组织评审和市场开拓的力度,协调天津市旅游局对经认定的旅游特色村(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免费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旅游特色村(点)信息统计系统。县委宣传部和县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搞好宣传报道,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关于印发蓟县推进旅游特色村(点)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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