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商】符合条件企业可申领社保返还 助力稳岗就业促发展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多地出台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2018年度6个月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给予返还。该政策旨在缓解企业阶段性经营压力,鼓励稳岗就业,同时要求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用工规模稳定等条件。以下是政策要点解读:
一、政策适用范围与核心条件
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多项标准: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2018年度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如北京市为3.5%);在岗职工不少于50人;2016年至2017年连续盈利,但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超30%,且2019年经营状况好转。此外,企业需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并制定稳岗措施。
二、明确“裁员率”计算方式
裁员率以2018年度企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参保职工平均人数的比值为准。例如,某企业当年领取失业金人数为10人,参保职工平均人数为500人,则裁员率为2%,符合申领要求。
三、资金用途与负面清单
返还资金须专项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社保缴纳、技能培训等稳岗支出。政策明确排除“僵尸企业”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强调帮扶对象的可持续经营潜力。
四、申报流程与时效性
企业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需向区人社局提交经营审计报告、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返还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该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支持,既减轻企业负担,又强化就业市场稳定性,体现了精准施策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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