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招商】天津强力推进“小散乱污”整治 8月底前完成核心任务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天津市2023年启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明确8月底前基本完成关停取缔与治理改造,10月底前全面收尾。各区县多部门联合发力,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助力产业绿色转型。
一、专项整治的背景与目标。近年来,天津市部分区域因“小散乱污”企业存在生产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缺失等问题,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城市环境品质,2023年,天津市出台专项指导意见,将整治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行动以“改善环境、优化产业、保障民生”为目标,通过系统治理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二、分类施策的整治路径。天津市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加强监管一批”原则,对前期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在全面停产基础上,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合法手续且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对具备改造条件、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指导制定治理方案并限期完成环保设施升级;对手续齐全但存在轻微违规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环保主体责任。2023年上半年,全市已完成前期排查企业的分类台账建立,为精准整治奠定基础。
三、区县联动的执法实践。各区县根据市级部署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由环保、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以北辰区为例,2023年通过前期摸底排查,已将千余家“小散乱污”企业纳入整治范围,目前正依法推进取缔工作。各区县同步建立“回头看”机制,加大排查力度防止已取缔企业死灰复燃,部分区县还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共治合力。
四、长效监管与发展升级。天津市在推进专项整治的同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整治结果与企业信用挂钩。同时加强产业引导,鼓励关停取缔企业转型绿色产业,支持治理改造企业提升环保水平。通过整治,不仅解决了环境突出问题,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为招商引资创造更优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天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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