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商】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制度创新激活区域发展新动能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2019年,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法定机构改革,设立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通过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用人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为区域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注入制度活力。这一改革使天津自贸试验区成为全国首个开展法定机构改革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一、改革背景: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的创新实践
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贸试验区承担着制度创新的重要使命。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发展过程中,传统行政体制存在的效率瓶颈、激励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破解这一难题,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决定开展法定机构改革,通过设立专司制度创新的法定机构,探索政府职能履行的新路径,为全国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可复制经验。
二、机构定位:法定机构模式的全新探索
创新发展局隶属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以企业法人登记,实行企业化管理,依照法定授权履行相应政府职责,不列入政府部门序列。这一定位打破了传统行政机构的管理模式,既保持了履行公共职能的权威性,又具备了企业化运作的灵活性。其核心职能涵盖制度与产业创新研究、金融和商务促进、产业培育和企业服务等关键领域,旨在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推动政策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机制创新:市场化用人与激励体系构建
为确保机构高效运转,创新发展局建立了一套与法定机构属性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在选人用人方面,2019年发布面向国内外的公开选聘公告,首批选聘副局长3名,分别负责制度与产业创新研究、金融和商务促进、产业培育和企业服务等工作,报名吸引了众多高端管理人才参与,任聘人选于2020年1月完成。2020年2月,中层及以下干部公开选聘工作也顺利完成,形成了全员聘任的用人模式。在薪酬激励方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体系,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与业绩挂钩、以市场为导向的分配体制,让干事者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四、改革成效: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创新发展局的设立,为天津自贸试验区重大改革事项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人员内生动力得到充分激发,政策研究与产业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将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等重大改革事项的落实提供保障,加快构筑区域发展新优势。随着改革的深入,创新发展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为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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