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商】发改委批复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国家相关部门正式批复在辽西北地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这是贯彻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示范区涵盖阜新市、朝阳市,旨在通过系统化政策支持和精准招商引资,有效承接国内外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的产业转移,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培育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为全面推动东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考量
依据上一阶段国家层面推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核心政策文件,国家相关部门在系统总结东北振兴实践基础上,综合考量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作出此项批复。辽西北地区拥有显著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区位条件,但在发展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存在现实需求。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旨在通过制度性开放与结构性改革双轮驱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通产业梯度转移通道,将外部优质资源与本地发展要素高效结合,形成“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此举也是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示范区的核心定位与发展目标
该示范区被明确赋予“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的战略定位。其核心发展目标包括三个层面:
-产业层面: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精准承接京津冀等区域符合绿色发展导向、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重点延伸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链,避免低端产能的简单复制。
-创新层面:强化产业转移与技术升级同步推进,在承接中融入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要求,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并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更具韧性与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区域层面:将阜新市、朝阳市建设成为引领辽西北崛起的核心引擎,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协同发展,形成东北经济版图上新的活跃增长带,为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实践样板。
三、重点建设任务与实施路径
为保障示范区建设成效,相关部门明确了系统性实施路径:
-营商环境再造工程: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与国内一流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要素资源和企业投资的长效吸引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被视为基础性工程。
-开放合作深化行动: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国家区域战略,探索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飞地经济”等模式。强化与国内外商协会、投资促进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拓宽高水平招商引资渠道。
-承载能力提升计划:统筹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能源保障优化、重大交通物流枢纽(如专用铁路线、多式联运场站)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同步实施人才引进培育专项工程,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产业升级的人力资源需求。
-绿色发展刚性约束:严格产业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能耗要求,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严禁承接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与修复治理,实现产业壮大与生态改善的协同并进。
四、政策协同与长效保障机制
为支撑示范区可持续运作,相关部门着力构建多层次政策保障体系:
-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在重大项目布局、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政策性金融工具运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将示范区重大项目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强化辽宁省的主体责任,要求省市两级在财政税收、土地管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等方面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包括试点用地弹性出让、标准厂房建设奖补、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等,有效降低企业转移成本。同时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动态监测建设成效并适时优化调整政策。
五、预期影响与发展前景
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设立,标志着东北地区开放合作与产业升级进入深化拓展的新阶段。通过精准承接符合新发展理念的优质产业,阜新市、朝阳市有望重塑产业结构,激活内生发展动力,显著提升其在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的发展位势。更为重要的是,示范区探索形成的跨区域产业协作新模式、营商环境优化新经验、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将为整个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为国家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贡献新方案。未来,辽西北地区有望成为驱动东北振兴的重要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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