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民营经济新政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活力

民营经济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举措激发民营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天津市积极推进名称登记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名称互联网登记系统,实现企业名称全流程网上登记,有效提高了登记效率。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将多个审批事项整合办理,大幅缩短了市场主体准入时间。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提升了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同时,下放私营集团登记权限,为私营企业集团化发展提供支持,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二、优化市场退出机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为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天津市推行简易注销程序,简化注销流程和材料,降低了市场主体退出成本。这一举措为那些经营困难或计划转型的民营企业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持市场主体的良性循环。
三、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强化小微企业名录功能,通过整合各类扶持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可及性,让小微企业能够及时获取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增量提质”行动,鼓励大众创业,支持更多有创业意愿的人投身民营经济领域,同时引导现有民营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实施品牌引领工程,加强对民营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提升民营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民营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完善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企业信息归集和公示,提高市场透明度,让企业在阳光下经营。加强考核督查,落实联合惩戒机制,起草并推动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强化对包括跨部门联合惩戒在内的各项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工作的考核和督查。通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活跃度和稳定性。
天津市通过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退出、服务、监管等多个环节入手,全方位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民营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天津市将持续关注企业需求,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红利精准惠及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
为确保《意见》有效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宣传解读,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报流程,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招商引资方面,天津市将以《意见》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民营企业来津投资兴业。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权益保护等措施,增强天津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天津市各相关部门将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不断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公平、透明的环境。相信在各项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天津市的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天津市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简政放权方面,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在优化服务方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放管结合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天津市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天津市将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的民营经济一定能够实现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天津市将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畅通企业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维权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同时,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天津市还将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热情和创业动力。
此外,天津市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方式,推动民营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总之,天津市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将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天津市将以此次《意见》实施为新的起点,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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